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2024年采购意向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2024年采购意向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2024年采购意向(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信息,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技术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中对于医用氧气的相关规定。
2)需符合《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相关规定。
3)投用的液氧储罐及其他配套设备需符合《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对压力容器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开展压力容器定检、压力表强检、安全阀校验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2、服务要求
1)项目经理:负责日常业务开展、问题整改、应急需求等协调沟通工作。
2)维保工程师:负责液氧站内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修、抢修等工作,抢修响应时间1小时内。
3)日常气体订购:支持电话或线上订气服务(每天8时~17时)
4)配送:24小时内送货,具体卸货地点以院方指定位置(院内气瓶集中存放点)为准,送货时提供送货单(须双方签字确认),液态氧须提供《医用氧(液态)检验报告》,瓶装氧须提供《医用氧钢瓶验收单》。
5)数据统计:每月提供气体订购数量清单,每半年提供一次各院区气体总量清单。
6)每月至少1次对液氧站内设施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全面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
7)每年至少组织1次氧气瓶安全使用培训。
3、供应商资质要求
医用氧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含“不燃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备案登记;医用氧生产企业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医用氧标识要求
企业在销售发票、送货单、账册登记等涉及医用氧产品书面记录中,必须表明“医用氧”。液态氧产品必须注明包装形式(如:槽车等);气态氧必须表明气瓶类型以及容量。
5、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6、采购预估量
序号 | 气体种类 | 规格 | 单位 | 年约需量 | |
十院本部 | 科创中心 | ||||
1 | 液态氧 | / | 吨 | 2300 | / |
2 | 瓶装氧 | 40L | 瓶 | 3200 | 12 |
3 | 11L | 瓶 | 51 | 15 | |
4 | 5L | 瓶 | 1800 | 12 | |
5 | 2.5L | 瓶 | 900 |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近期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各公司有意参选报名请发送邮件至sycgyx@126.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联系人+联系方式(请预留可加微信的电话,后续通知微信告知)】,邮件内容为供应商资质要求内容(须加盖公章)。如需现场报名,请携带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4月18日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医务处) 电话:********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01号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采购中心
标签: 采购意向 医用氧气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