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股登记结算系统应用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股登记结算系统应用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4月9日
招标编号:0811-DSITC******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落实一笔资金,用于支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股登记结算系统应用开发项目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股登记结算系统应用开发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需求所在地 | 采购内容 |
上海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股登记结算系统应用开发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业务需求说明书及总体设计方案(技术产品规格说明书),基于国产开放平台,完成沪市B股登记结算系统、沪市B转H结算系统、周边系统和其他关联系统的详细设计、代码开发、测试等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测试、市场测试、跟账测试及生产上线等工作。 项目开展时间为自合同签署日起2年,投标人需完成上述目标,要求提供不少于20人驻场开发测试,包括项目经理1人、资深工程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中级工程师不少于7人。 |
说明:具体采购内容可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3、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9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选择下列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
(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完成信息注册并提交下列资料,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1楼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邮购招标文件:
将所需材料(同现场购买)扫描发送至zhaobiao@dongsong-cn.com,并将材料寄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1楼。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邮编:******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旭东、张智岚
电话:021-********转8605、8621
邮箱:xuxudong@dongsong-cn.com
户名: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浦发银行黄浦支行
帐号(人民币): 076*****923*****
招标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中国结算塔楼
邮编:******
联系人:俞宁
电话:021-********
邮箱:nyu@chinaclear.com.cn
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并于202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并于202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0:00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6. 注:请额外再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标准:
1)【注册资本实缴金额】投标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体现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股东出资信息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信息截图、或体现实缴注册资本内容的银行水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2)【资质认证】投标人须通过CMMI3或以上资质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核查权利。
3)【商业信誉】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的,其投标无效,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4)【供应商无潜在利益关系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存在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3年内从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结算离职的情况”或承诺“存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3年内从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结算离职的情况,但上述离职人员无利用私人关系影响采购事项决策的情形”。(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承诺书”)
5)【知识产权承诺】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承诺书”)
6)【保密承诺】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及《无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行为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附件”);
8)【类似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IT项目实施经验或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经验,且能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9)投标人(含全资子公司)应在本项目所在地具有售后服务支持能力、完善的服务制度、专业的技术服务保障团队,提供至少30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或常驻办公地点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说明:本项目招标公告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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