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述

1.名称: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拟向社会力量购买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府购买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

2.内容

序号
项目 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总预算金(元)
1
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
316
照护服务救助对象失能等级评估,参照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评估指标 ,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能力完好、全自理”;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轻度失能、半护理”;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重度失能、全护理”。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00

应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 申请人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4. 申请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如医师证、护士证、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等);

5. 申请人需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申请人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

7. 申请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评估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申请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询价。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

2、地点: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低保中心

3、方式:在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上获取

四、采购文件售价

五、递交、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7点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低保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15日17点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公众号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文化街1号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

联系人:德迎冬

联系电话:138*****678 047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困人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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