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政务新媒体推广服务项目单位公开选取的公告

遂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政务新媒体推广服务项目单位公开选取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遂宁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推广服务项目

二、选取方式:公开选取

三、预算金额: 18.5 万元

四、服务需求及要求

(一)服务需求

高质量提供遂宁高新区政务新媒体平台(含微信视频号、官方抖音号等)小视频的专题策划、摄影摄像、视频剪辑,以及制作电子图片、海报在视频平台发布等服务。日常短视频平均每月制作原创短视频不少于10个,半年不少于60个,主要内容为园区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社会民生等;拍摄制作大型活动短视频不少于5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半年(自合同签订时间起);

2.指定专人负责遂宁高新区政务新媒体推广服务项目;

3.服务所需设备由服务方提供。

五、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相关工作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选取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服务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

7.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五、选取程序

(一)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

申请单位需于2024年4月11日17:00前递交申请文件(一式三份)至遂宁高新区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619室,逾期送达则视为无效。

所有申请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评选人,且申请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我单位将电话通知参与公开选取环节。

(二)申请人提交文件

1.法人代表身份证证明;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资料;

5.新媒体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近3年内完成的新媒体产品制作相关成功案例;

6.申请人需承诺近三年未被纪监委、税务、发改、建设等监管部门查处处罚和列入不诚信名录;

7.所有资料请密封,申请文件密封后不作单独的补充。

注:如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有内容需附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三)选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10:00

地点:遂宁高新区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6楼1625室

六、中选方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报价、资质、业务情况等确定中选单位,结果将在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https://gxq.suining.gov.cn)上发布。

2.中选后不签订合同协议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纳入遂宁高新区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遂宁高新区的项目评选。

七、选取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遂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 址:遂宁高新区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825-*******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新媒体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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