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告背景针对部分信贷业务本息回收情况不佳,拟由廊坊银行作为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律师事务所专业机构对相关业务主体的真实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对以资抵债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抵债资产类型为股权、房屋及土地。
二、
征集内容征集入围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
三、
项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83号新世界中心办公楼大厦C区17号楼5-14层、22层。
四、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五、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
会计师事务所:1. 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且在廊坊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检查工作经验优先。本项目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且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除项目负责人外,服务团队至少配备注册会计师3名、中级会计师3名,具有相关人员资格证书证明。
2. 现有业务与审计对象不重复。
3. 可签订保密协议。
4. 近三年参与过廊坊市金融机构或大型国有企业委托的财务审计或者专项审计、专项检查项目。
(二)
评估公司:1.具有资产评估AAA资质(含)及以上的或者具有房地产评估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土地评估资信等级五星。
2.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5人,土地评估师不少于5人,具有相关人员资格证书证明。
3.在我行准入清单中,与我行有过业务合作关系的优先。
4.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5.近5年与廊坊市三家以上金融机构有合作,并且参与国有企业委托的大型项目。
(三)
律师事务所:1.常驻律师人数不低于25人且具有相关人员资格证书证明。
2.为我行法律顾问单位。
3.在廊坊具备办公地点。
4.人行或金融监管局法律顾问单位优先。
5.近3年成为三家以上金融机构律师库成员,且为政府机构提供过诉讼知识和商务解决方案。
六、
有意向的报名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17:00止(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向招标人了解有关项目及报名信息。七、
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廊坊银行外包商尽职调查报告》中所列内容,提交完整资料的扫描件,如供应商未按时提交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真实、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不满足资质要求等情况的,我方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八、
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83号新世界中心办公楼大厦C区17号楼5-14层、22层。
邮编:
******联系人:陈琪
电子邮箱:chenqi01@lccb.com.cn
电话: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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