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采购公告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展布展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采购公告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展布展项目

各供应商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展”布展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期自2024年4月10日至16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展”布展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三、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一)项目概况

此次展出展件约240余件,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60号)主楼一楼大厅西侧,展出场地面积450?O。项目主要功能为展览展示,具体布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采购范围

1.回收现有展架,定制新展架;2.展陈设计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调整、修改;3.布展;4.配合竣工验收,提供保修服务及其他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等。

(四)质量标准及承包方式

1.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承包方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包风险、包验收以及其他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五)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2.其他需要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响应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单位近一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参加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经本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6)供应商信息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承接过社会性常设类展览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公示期间可到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406室拷贝展件样品并签署保密承诺书(携带公章),本次展览的展陈设计需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官网(www.archives.n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2024年4月16日17:00之前。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办公楼406室(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60号)

3.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5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60号)

八、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石静

联系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2024年4月10日

标签: 布展项目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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