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金平县号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州金平县号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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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金平县 XG85532530L00407 号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融达招字 202404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金平县 XG85532530L00407 号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8 万元,招标人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原桥,重建为 1×7m 现浇板简支梁桥。拟建桥梁平面位于弯道上,桥梁起始
桩号 K0+14.54,终点桩号 K0+29.58,全长 15.04m,桥宽为:净-7.5+2×0.5 米;纵断面纵
坡-0.5%。设计标准为公路-Ⅱ级,设计安全等级二级,设计洪水频率 1/25,高程与路线高
程相同。上部构造采用现浇普通钢筋混凝土板;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明挖扩大基
础。桥台采用 GYZ250x41 型板式橡胶支座;0 号桥台设置 E-40 伸缩缝,1 号桥台处背墙与
桥面连续。扩大基础要求地基承载力不小于 300KP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金平县 XG85532530L00407 号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河州金平县 XG85532530L00407 号桥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供应商资
格要求
2.1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磋商申请人在近一年(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状况,
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企业注册不满一年,无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并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3 个
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
新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
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云财规〔2019〕5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
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
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
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
中任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七、其他
红河州金平县 XG85532530L00407 号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金平县 XG85532530L00407 号桥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融达招字 2024041;
1.2 项目名称:红河州金平县 XG85532530L00407 号桥工程;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 最高限价:¥578789.00 元(大写:伍拾柒万捌仟柒佰捌拾玖元整);
1.5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
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1.6 项目地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境内,桥位位于沙依坡线阿沙公路附近;
1.7 采购范围:拆除原桥,重建为 1×7m 现浇板简支梁桥。拟建桥梁平面位于弯道上,桥梁
起始桩号 K0+14.54,终点桩号 K0+29.58,全长 15.04m,桥宽为:净-7.5+2×0.5 米;纵断
面纵坡-0.5%。设计标准为公路-Ⅱ级,设计安全等级二级,设计洪水频率 1/25,高程与路
线高程相同。上部构造采用现浇普通钢筋混凝土板;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明挖扩
大基础。桥台采用 GYZ250x41 型板式橡胶支座;0 号桥台设置 E-40 伸缩缝,1 号桥台处背
墙与桥面连续。扩大基础要求地基承载力不小于 300KPa。(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所示全部内容)。
1.8 工期:18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磋商申请人在近一年(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状况,
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企业注册不满一年,无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并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3 个
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
新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
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云财规〔2019〕5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
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
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
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
中任职;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3.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前。
4.2 递交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5.2 开启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金平县河东南路 267 号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13887352055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联 系 人:王淑敏、张登跃
电 话:13769420118、151263543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平县河东南路 267 号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13887352055
电子邮件:85311957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 53 号
联 系 人: 张登跃 王淑敏
电 话: 13769420118
电子邮件: 8531195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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