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11:43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俏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贾雯朵: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任俏:02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沈阳市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开展沈阳市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对全市农村水源及县级、市级水源地进行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开展各水源水质数据收集、整理,开展水源水质达标情况分析,填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系统,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编制县级、市级2项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核实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环境风险点位与相关水源位置关系、涉水源保护区情况,形成核实情况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沈阳市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项目”于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到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共计一家供应商(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获取采购文件,此次废标;2024年3月22日,此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二次公告,到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共计一家供应商(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获取采购文件,再次废标。

此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由于此项目两次招标均只有一家供应商进行响应,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二)种情形变更申请采用单一来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贾雯朵: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任俏:024-********            

标签: 环境状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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