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为民办实事救灾物资生活类保障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为民办实事救灾物资生活类保障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为民办实事救灾物资生活类保障工程 JSZC-******-ZBZX-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8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BZX-G2024-0003
项目名称:2024年为民办实事救灾物资生活类保障工程
预算金额:166.******万元(采购包1:66.******万元;采购包2:45.******万元;采购包3:5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不接受超过66.816万元人民币(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采购包2不接受超过45.228万元人民币(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采购包3不接受超过54.66万元人民币(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2024年为民办实事救灾物资生活类保障工程,本项目划分为三个采购包
采购包1:棉被,采购预算为66.816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2:夏凉被,采购预算为45.228万元人民币;
采购包3:褥子,采购预算为54.66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物资全部交付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05-0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08日10:00(北京时间)前。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中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衡山路西4-29#103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375*****63412c8fcb194b03ccb88b">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0d375*****63412c8fcb194b03ccb88b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