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旅游综合整治四期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旅游综合整治四期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一、比选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保障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旅游综合整治四期工程质量,补齐工程质量检测能力短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旅游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检测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保密意识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二、质量检测服务基本信息
1.建设地点:吉隆县吉隆镇吉隆居委会新区;
2.检测内容:负责施工建材质量检测、各施工工序质量检测、设施设备、构配件性能检测、对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出具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3.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
4.工期:自工程开工至实际竣工验收合格;
5.工程建设规模:①市政工程:人行道拆除 9662.60平方米、花岗岩树池 184.00座、花岗岩路缘石 3283,00米花岗岩嵌边石 3169.30 米、4cm厚花岗岩面砖 8378.69平方、沥青混凝土路面*****.08平方米、检查井提升 105.00座、检查井加固22.00座、雨水口提升31.00 座等;②附属配套工程:花岗石铺装 805.00 平方米、绿化1.00项、塑木平台 409.00 平方米、塑木栈道212.30平方米、塑木栏杆242.00米、φ3.8m树池4.00座、画卷雕塑1.00座等;及设备工器具购置;
6.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0日。
三、参加报名比选单位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近3年内,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3.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4.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具备在吉隆县内随时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能力和条件;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7.报名最高限价:14.2万元。
四、比选文件内容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3年内类似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业绩;
5.检测人员数量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本工程质量检测组织方案;
7.比选材料里需列出计费依据及相关系数(无计费文件依据需提供报价依据);
8.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旅游综合整治四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合同(内容按规范填写)。注:比选文件仅限1份成册提交。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2.比选材料必须单独密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不正当竞争,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比选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4月10日10:00至2024年4月15日18: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吉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人:边巴 联系电话:0892-******* 152*****311
吉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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