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效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巩固“双减”工作成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五项管理”要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到校时间

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非寄宿制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二、睡眠时间和午休管理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学校与家庭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学校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三、课程开设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2023年版)的通知》(川教函〔2023〕511号),开足开齐课程。严格落实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劳动、信息技术、科学、实验、道德与法治、生命·生态·安全等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作业布置

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教师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鼓励教师根据学生自身情况分层布置不同的书面作业,尽量引导家长不给学生安排额外的书面作业。

五、周末和假期托管

学校要确保学生拥有足够的休息和自主学习时间,以维护学生的权益,除高三年级以外,学校其余年级严禁以托管的名义,利用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开展集体补课或辅导。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提升学校满意度

学校不断优化育人环境,提升育人质量。定期通过家长会等方式与家长沟通、信息共享,提供透明的政策和程序,让家长了解学校的运作方式。充分开展家校合作,鼓励家长参与学校决策过程,并邀请家长参加学校活动。不断提高家长、社会对学校的信任和满意度,从而为学生创造一个更加支持和包容的学习环境。

标签: 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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