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公告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项目物资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4月8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项目物资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00元
4.采购需求:规格要求详见附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肥料 | 复合肥 | 12 |
有机肥 | 4 | ||
茶叶专用肥 | 4 | ||
2 | 种子 | 水稻种 | 1.7 |
3 | 农药 | 杀虫剂 | 10.85 |
杀菌剂 | 12.05 | ||
除草剂 | 0.14 | ||
种衣剂 | 0.2 | ||
性诱剂 | 0.36 | ||
4 | 农机具 | 杀虫灯 | 0.4 |
微耕机 | 0.25 | ||
电动割草机 | 0.35 | ||
合计 | 46.3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
本项目40%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经营主体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经营主体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服务商鲜章);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四)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以个体工商户为户名的银行账户状况视为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状况;如果个体工商户仅有经营者或者家庭经营成员的银行账户,则将经营者或者家庭经营成员的银行账户状况视为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状况。
三、评审方法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成立询价小组,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评审。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报价表(加盖供应商鲜章);
3.实质性响应条件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应当将谈判响应文件纸质一式三份装入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等字样,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自有加密标识。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当天自行携带密封响应文件提交,超过时点概不受理)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4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都匀市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4月8日14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都匀市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如贵公司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按要求准备投标响应文件,参加评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合同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如未能按谈判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并另选择成交供应商或另行谈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都匀市文峰路12号
联系方式:0854-*******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蓉
联系方式:085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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