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通〔2024〕19号
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通〔2024〕19号
各学位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本次开展的为省级项目申报,校级项目另行通知,拟推荐至省教育厅申报认定的项目包括以下5类:
(1)研究生学术论坛;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3)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遴选要求
1.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条件应遵循《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条件及名额》(附件1)及《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中的具体要求。
2.为保证项目质量,原则上每人限报1项,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3.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并遵循《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附件2)中的相关要求;优先推荐对我校研究生教育提供资助的企业。
4.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成果为软件开发的项目需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软件,成果为教材、工具书、专著或译著的项目应完成定稿。管理类项目需创设系列与项目相关的制度或改革措施。其他所有立项的项目结题前都应公开发表相关论文,重点项目须至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面上项目须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自筹项目须至少公开发表1篇。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前要求出版相应案例集。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学位点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负责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研教改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栏目选择相应项目类别,上传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2.学位点推荐:学位点对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于4月24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教研教改项目管理”栏目提交拟推荐的项目,并将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3份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1b-411);
3.校内遴选:研究生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确定拟推荐立项名单并公示7天;
4.项目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认定。
联系人:胡老师 0769-********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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