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公用车辆保险服务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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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公用车辆保险服务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JHY2024032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公用车辆保险服务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抚顺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
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70000.00元,最高限价:1.5(自主定价系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公用车辆保险服务二次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公用车辆保险服务二次公告)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
宜,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略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七、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贵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2层
联系人:崔先生

话:024-575002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联系人:吴听钰
话:
024-54183888
电子邮件:fs56403567@163.com
之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印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001024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服务 综合服务 公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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