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评估公司竞争性磋商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评估公司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评估公司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16: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巨权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先生、0431-********
代理机构名称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巨权0431-********

项目概况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评估公司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LX-JLGS-2404-04

项目名称: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评估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价格鉴证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选择项目,承担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的处置闲置房屋土地评估等业务能力,具体以招标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或行业协会颁发相关评估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12月31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资产评估(房产、土地、价格鉴证)师资格,且证企相符,并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或相关证明材料。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 3.6 供应商信誉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承诺书;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评估公司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LX-JLGS-2404-04;

2.项目名称: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评估公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5.采购需求: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价格鉴证评估中介服务机构选择项目,承担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的处置闲置房屋土地评估等业务能力,具体以招标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选择数量:选择4家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成果或目标要求:能够出具合法有效的各类评估报告。

10.免责声明:本项目选取的合格服务单位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服务,招标人不对后期服务过程中的委托数量做保证,不给予经济补偿。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或行业协会颁发相关评估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12月31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资产评估(房产、土地、价格鉴证)师资格,且证企相符,并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或相关证明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

3.6 供应商信誉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3.方式: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鲜章);

②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鲜章);

③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在职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鲜章);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4.售价: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联系方式:沈先生、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联系方式:梁巨权、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巨权

电话:04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联系方式:沈先生、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联系方式:梁巨权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巨权

电 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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