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中江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评价项目为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项目,中江县民政局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实施和绩效评估。

2.本项目严格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条规制度,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作为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本项目主要以资金资助的方式对老年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4.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中江县的项目,采取因素法等进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2.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经整理汇总2023年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服务

86人

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退役军人等人数

2405人

救助管理站维修费

1个

福利院护理能力提升床位

130张

福利院护理能力提升室外电梯

2部

殡葬设施维修改造火化炉

4台

殡葬设施维修集中治丧场所改扩建

1处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龄及失能老人

4000人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

9个

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

2个

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项目

1个

艾滋孤儿生活费差口及困境儿童教育医疗

1个

孤儿助学人数

22人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人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72人

质量指标

经费使用合规率

100%

时效指标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形成助孤帮残的良好社会风气

效果显著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显著提升

让老年人感觉到政府的关怀

显著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接受服务老人满意度

90.00%

受助儿童满意度

100.0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00%

3.项目申报相符性。

项目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与民政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的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4号)的要求,县民政局按照前期准备、自评、报告撰写三个阶段,采取翻阅项目资料和财务档案的方式,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收集分析业务股室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资金申报1224.2万元,批复1224.2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433.8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386.7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394.11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59万元。整个资金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福彩总体资金计划为1224.2万元。其中中央福彩预算433.8万元,省级福彩预算为386.7万元,县级福彩预算394.11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59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1224.2万元预算资金全部下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1114.40万元,资金使用率96.82%。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372.31万元,资金使用率85.83%,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338.39万元,资金使用率87.51%,县级福彩资金使用394.1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使用9.5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分项目类型,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742万元,使用资金695.99万元,资金使用率93.8%,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40万元,使用资金28万元,资金使用率70%,儿童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33.50万元,使用资金16.67万元,资金使用率49.76%,社会公益类项目计划资金408.7万元,使用资金373.74万元,资金使用率91.45%。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1)安排254万元用于为全县4000以高龄及失能为主的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截至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安排280万元用于9所养老机构和3个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造维修及提档升级,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安排208万元用于社会救助福利中心130张床位护理能力进行提档升级,新建室外电梯2部、强弱电改造、给排水管道改造,房间、厕所、公共活动区域适老化改造,新购置厨房设备、适老化餐桌、椅、空调等,截止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161.99万元,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正在做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尾款46.01万元待审计完成后及时拨付。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安排40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主要用于精神康复站点的建设。截止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28万元,剩余资金用于项目考核,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儿童福利类项目

(1)安排19万元用于资助22名考上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中等职业等学校的年满18周岁的孤儿完成学业。截止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5万元,一是因孤儿助学资助实际发放为每季度发放,并且按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9月)计算,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期,所以资金发放有时间差,剩余资金还未到支付时点,二是因优先使用了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2)安排2.7万元用于资助5名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助就读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等学校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截止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1.35万元,是因孤儿助学资助实际发放为每季度发放,并且按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9月)计算,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期,所以资金发放有时间差,剩余资金还未到支付时点,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3)安排6.8万元用于资助72名散居孤儿进行全面体检。截至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4.82万元,有孤儿由于在外读书,未及时体检,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4)安排5万元用于资助艾滋孤儿及困境儿童提供教育及治疗康复服务,保障艾滋孤儿及困境儿童身心健康。截至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社会公益类项目

(1)安排209.59万元用于中江县殡仪馆灰火化炉改造及集中治丧场所改扩建工程项目,截止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安排10万元用于中江县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截至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安排102.11万元用于对全县2405名困难群众、百岁老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进行春节慰问,截至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4)安排7万元用于救助管理站能力提档升级,对救助管理站各种设施设备进行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于流浪乞讨人员,截至评价时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4)安排80万元用于中江县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截至评价时点,共使用资金45.05万元,村服务设施工程在建中,待工程完工后拨付尾款,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所有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合理分配,不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杜绝超标准设备配置和超标准费用开支。项目按计划进行,达成绩效目标,运转状况良好。通过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等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符合预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督查。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由民政大平台专账管理,业务股室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最后局财务室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主要由业务股室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严格督促,狠抓落实。严格按照《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项目的范围、职责分工、申报流程、项目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评价时点,共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86人,支持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1个,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百岁老人、退役军人等2405人,救助管理站能力提档升级1个,护理能力提升床位改造130张,福利院护理能力提升室外电梯2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人数4000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9个,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2个,殡葬设施维修改造火化炉4台,殡葬设施维修集中治丧场所改扩建1处,艾滋孤儿生活费差口及困境儿童教育医疗1处,孤儿助学人数22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72人,完成设定数量目标;

共安排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742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40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33.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408.7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能按项目实施协议及时支付资金,资金支付率96.93%,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742万元,使用资金695.99万元,资金使用率93.8%,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40万元,使用资金28万元,资金使用率70%,儿童福利类项目计划资金33.5万元,使用资金16.67万元,资金使用率49.76%,社会公益类项目计划资金408.7万元,使用资金373.74万元,资金使用率91.45%。能按照申报内容实施项目,完成设定质量目标;

绝大部分项目能按照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效目标基本达成。项目支出能控制在申报金额范围内,完成设定成本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福彩公益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和资助,切实强化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不断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了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进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有助于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及和谐;推进了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其他社会福利服务更加完善,使公众了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明确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用途,通过贴近群众的项目开展和宣传,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升福彩公益形象,扩大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影响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本次评价的福彩扶老助学救孤济困专项项目决策合理、真实,符合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范围,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完整。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资金执行进度及时有效。项目效果符合绩效目标预期,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1.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现孤儿助学资金使用率较低,一是因孤儿助学资助实际发放为每季度发放,并且按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9月)计算,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期,所以资金发放有时间差,剩余资金还未到支付时点,二是因优先使用了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因此使用率未完成指标值。

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服务资金使用率较低,是因为剩余资金用于项目考核。

3.福利院护理能力提升资金使用率较低,是因为正在做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尾款46.01万元待审计完成后及时拨付。

4.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资金使用率较低,是因为村服务设施工程在建中,待工程完工后拨付尾款。

5.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金使用率较低,是因为由于上年度结余19万元,实际使用本年度资金5.5万元,2023年度合计使用 24.5万元。

6.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使用率较低,是因为只发放了半学年资金,剩余半学年资金由2024年发放。

7.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金使用率较低,是因为有孤儿由于在外读书,未及时体检。

(三)相关建议

我局将认真按照福彩公益金项目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推进项目建设、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请财政部门及时下达民政专项资金,及时进行资金支付。

附件:项目资金分配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中江县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


附表:

项目资金分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项目资金分配点位(名称)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中江县民政局

96

2

3

4

5

6

7

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福彩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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