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建设准格尔旗项目招标公告

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建设准格尔旗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建设准格尔旗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以内林计发〔2015〕3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准格尔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100.00%,招标人为准格尔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建设准格尔旗项目

2.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

2.3建设规模:准格尔旗项目建设3座防火瞭望塔,其中韩家塔村韩家塔社白家湾(大门口)防火瞭望塔134.88㎡,神山侧柏次生林薛二栓圪旦防火瞭望塔134.88㎡,薛家湾镇西黑岱村罗家焉防火瞭望塔134.88㎡;新建1处羊市塔村营房315.21㎡;新建1处林业局物资储备库100㎡。以上全部为砖混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3.6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24日至2016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公园大道A座10层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代理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6)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

(9)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17日 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林业大厦二楼防火办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准格尔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准旗薛家湾镇

联系人:陈圣

电话:139*****271

招标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公园大道A座10层

联系人:张志强

电话:****-*******

2016年0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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