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鹿泉区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工程及材料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河北省鹿泉区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工程及材料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气象局

比选地址:鹿泉区申兴北大街35号

比选人联系人:许光 电话:0311-********

2、比选内容:河北省鹿泉区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工程及材料检测服务比选,比选限价:*****元。

3、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本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所涉及到的所有工程、材料等内容的试验、检测与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材料试验及检测、使用功能材料试验及检测、建筑外门窗、建筑节能材料试验及现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沉降观测、拉拔实验、室内环境、防雷检测、地质灾害评估、绿色建筑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等。

4、比选机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河北省气象局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可按相应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多于2家。

4.3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6其他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7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3、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比选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气象局

7、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8、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气象局

9、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发布媒体:石家庄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http://he.cma.gov.cn/sjz/)


标签: 防灾减灾 提升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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