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赣新校区共享单车、共享电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赣新校区共享单车、共享电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赣新校区共享单车、共享电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赣新校区共享单车、共享电车服务项目已确认,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运营商参与投标竞争。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共享单车、共享电车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YYSF********-07

3、招标单位: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或销售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体户投标、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方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归还)。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归还)。

五、标书要求

1、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份电子PDF版标书(开标后提供)。

2、产品简介、服务收费报价;

3、承诺细则及优惠条件。

4、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主要业绩等。

六、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赣新校区引进共享单车、共享电车运营服务公司,成交供应商自行投资购置运营车辆,在新校区内统一投放共享单车、共享电车、供师生乘坐使用。该项目校外集中充电,校内设立指定停放区域,公司统一规范管理;服务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将共享电、单车全部撤出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赣新校区。

2、成交单位合同期内不得上调中标价格,由学生自愿使用投放的共享电单车,供应商不得强行推销。

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赣新校区共享单车、共享电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文件,详见附表2.

七、投标费、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人应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 拾万元,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若违反《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投标保证金规定的,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应在递交标书的同时,可通过银行保函(推荐)或转账招标单位的对公账号两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供凭证原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银行保函提供60天期限,对招标单位直接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出来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

3、项目投标报名费300 元人民币/套(需联系报名人报名缴费),投标报名费用收取后不退回。

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完成合同签订,同时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进场施工一半之后退。(若违反《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履约保证金规定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收款单位: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账号:360*****015*********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我司账户;

八、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师生员工使用车辆费用现用现结,不限定缴费形式。

九、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1天,即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21日下午15点。

2、投标有效期:公告日起11天(自然日)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2024年 4月21日15点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对要求密封的资料未经密封,无相关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无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单位法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待定)。

4、发送中标人通知时间及方式: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评标结果和中标通知书。

十、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单位: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狮子山大道998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36*****912

电子信箱:**********@qq.com

附件:1、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赣新校区共享单车、共享电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文件

附件1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承诺方作为受诺方的长期合作商/投标人,为了保证公平竞争,本着诚实信用、遵守社会公德、不损害双方及任何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依据《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与受诺方协商一致,做出如下承诺:

一、反不正当竞争条款

1、对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主要指商业政策、财务报告、客户名单、价格政策、本合同及其他协议、以及所有与对方之相关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或自身进行利用或使用。

2、承诺方销售给受诺方的货物,对双方而言,系专用、特殊的“货物”,该“货物”为:(请在□内打“√”)

□承诺方用受诺方提供或委托承诺方开发的技术而生产的“货物”;

□“货物”系由承诺方开发、设计的产品,包含承诺方的独创技术或秘密;

□承诺方系受诺方长期的商业合作伙伴,承诺方同意针对上述货物,而自愿独家向受诺方供货的;

3、遵守贵司就前述项目招投标所制定的所有相关流程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与描述真实有效。

4、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

5、除自贵司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

二、反商业贿赂条款

1、承诺方不得借钱借物给受诺方员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诺方自行承担,与受诺方无关。

2、承诺不得基于任何不正当竞争目的,而主动给予受诺方员工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乙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10%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3、承诺在所有受诺方员工出于个人利益,利用工作的便利,向我方索要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乙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的不正当要求时,应自觉抵制,并及时向受诺方反映或投诉。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5%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4、反映或投诉电话:0791-******** 邮箱:*********@qq.com

三、本承诺经承诺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任何合作、交易期间内均有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标签: 共享单车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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