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2024年机械动力设备维修养护电控试风机大修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2024年机械动力设备维修养护电控试风机大修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2024年机械动力设备维修养护(电控试风机大修)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264)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2024年机械动力设备维修养护(电控试风机大修)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家屯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大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车辆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沈铁辆﹝2021﹞245号)中“列车制动机试验系统检修维护标准”相关规定。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车辆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沈铁辆﹝2021﹞245号)中“列车制动机试验系统检修维护标准”。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标的物需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或铁道部)或铁路集团(原铁路局)审查公布的“电控试风机生产、产品”技术评审报告,提供评审报告复印件。
4.维保条款:在设备大修质量保证期间, 中标方免费更换或修理因投标方设计所引起的任何缺陷部件、组件或设备,并由更换之日起,再对该部件、组件或设备重新确定质保期。
5.售后服务及要求: 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中标方免费负责。中标方自接到服务通知起,4小时内给招标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中标方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中标方在服务完成后的一个大修期内免费负责系统及应用软件升级服务。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服务实施阶段,服务商须遵守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外来人员施工等各项安全规定,由于服务商不遵守安全规定引发的问题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其余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电控试风机大修技术规格书
1、招标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工期、基本要求
1.1列检微控试风及控制系统大修项目,共12台微控地面试风设备及3个列检作业场值班室控制系统设备大修。本大修项目含税,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交钥匙工程。
1.2基本要求:
1.2.1本设备主要用于列检作业场运用货车试风需要,能够满足列检全部试验的要求。
1.2.2本设备大修以“部件更新升级、恢复出厂检验精度”为主,设备大修后,技术性能达到出厂标准,同时是同类型设备的先进设备。
1.2.3本设备大修后,列检人员在作业时要保证其设备稳定性,确保不影响现场生产。
1.2.4本系统地面执行设备要具备手动操作功能(如通信故障或计算机故障时使用)。(提供图片证明)
1.2.5投标方在设备安装时要严格遵守铁路营业线施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大修前准备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对本文提到的技术规格进行逐条响应,但不能仅用“响应”等文字描述,应说明响应的具体方案。
3、大修主要项目
3.1检修项目
3.1.1检修JZ-7中继阀12台。
3.1.2 检修光纤交换机4台
3.1.3 检修串口服务器4台
3.2更换项目
3.2.1更换试风执行器柜12台。
3.2.2更换试风传感器12套。
3.2.3更换试风电磁阀12套。
3.2.4更换试风模拟阀12套。
3.2.5更换试风控制箱12套。
3.2.6更换试风控制及显示面板12套。
3.2.7更换试风压力表12套。
3.2.8更换各种管件装置12套,更换执行器内均衡风缸及过充风缸12个。
3.2.9更新3个列检作业场试风控制系统通讯传输设施、通信及动力电缆。
灵山(光纤、电源电缆)1500米,过轨8处;
裕国下行(光纤、电源电缆)600米,过轨19处。
3.2.10更换3个列检作业场值班室试风控制计算机,重新安装试风控制系统应用软件。
4、技术标准
4.1大修后,每个列检作业场试风控制系统整套设备要满足《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铁运 [2010]141号)第97条列车制动机试验规定。
4.2 大修执行器内JZ-7中继阀须达到出厂标准。
4.3 大修执行器内其他配件全部更新(包括执行器柜、控制箱、传感器、电磁阀、模拟阀座、风表、控制及显示面板、过滤器、各种管件等)。
4.4 大修执行器必须原位置安装牢固,风管路布局合理,现场能够实现试风控制系统主备机切换,能够实现手动操作。(图片证明)
4.5大修执行器必须与原执行器控制系统兼容,每个列检作业场执行器型号一致。大修执行器不改变执行器的控制软件,确保大修执行器与既有执行器通用、兼容。大修后的执行器与原执行器的控制系统完全兼容。
4.6 大修执行器须有油、水、杂质分离装置,保证执行器内总风源清洁干燥。
4.7检测列检作业场试风控制系统通讯传输设施及通信电缆须保证通信传输稳定不发生通讯中断。
4.8 更换列检值班室试风控制系统设备,保证大修试风控制系统与既有试风控制系统完全兼容。
4.9 增加500kpa和600kpa转换控制部件,软件升级。
5、安装、调试和验收
5.1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时,投标方需招标方协调处理的一切事宜需提前告知,再由招标方协调处理。在招标方未同意前,擅自行为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5.2设备调试完毕,投标方出具调试报告并向招标方提出验收申请,招标方在3个工作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设备初验,设备初验合格试运行5个工作日再进行设备终验收。
5.3设备终验收时,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设备相关资料,按照招标方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后进行移交。
5.4按照《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车辆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沈铁辆﹝2021﹞245号)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5.5投标方在设备大修后,在现场验收或检查时发现与投标文件和本技术规格书不符时,投标方须重新大修,再次大修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投标方必须在一周内退还设备大修货款并恢复原设备技术状态和性能,由招标方重新进行招标,因设备大修质量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6、培训
6.1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投标方工程技术人员对招标方操作人员和维修、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使招标方人员能够掌握设备性能,能进行操作及维护保养。
6.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由招标方根据设备验收情况确定。设备验收完毕后,投标方提供的培训时间不低于2个工作日。
6.3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和机械、电气维护(修)等内容。培训资料投标方应在验收前5日内提供。培训后须保证招标方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及设备维修技能。
7、质量承诺
7.1保证设备在设计制造中,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7.2设备大修按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7.3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大修后,水平先进、技术成熟、性能安全可靠。
8、售后服务
8.1设备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对设备质量出现的各类故障及时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损坏的零配件,连续发生较大质量问题时,投标方须无条件更换性能相同的新设备,质保期按照新设备验收之日重新计算,质保金期限同时顺延,质保项目维持原有不变。
8.2招标方在使用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或48小时内派员前往,48小时内处理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投标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故障不排除,人员不撤离。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招标方重新组织验收。违反以上要求的,按双方约定相关条款扣除质保金。
8.3设备故障投标方不能及时处理,招标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材料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由投标方支付,费用从质保金或违约保证金扣减。
8.4设备配件应保障及时,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招标方所购设备的各种机电配件。
8.5服务完成后服务商须保证一个大修期内提供保障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改造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给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大修业绩,提供标的或其同类维修项目近五年内任一年的发票及采购(服务)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8:00时起至2024年4月16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苏家屯车辆段
项目立项人:戴鑫
立项人电话:138*****012
技术咨询人:戴鑫
技术咨询人电话:138*****012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温经理
电话:024-******** 177*****397(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财务科长:024-********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4月10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电控试风机大修 | TDSX-Ⅱ | 台 | 12 | *****.34 | 13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付灵山、裕国下行、苏家屯下行列检作业场
交货条件及状态:满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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