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泛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献县撤退路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献县泛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献县撤退路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献县泛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审[2024]11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献县建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献县水务局、献县建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撤退路59段,48.836km,工程措施包括新建、重建和加宽;

2.1.2建设地点:献县境内;

2.1.3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直至工程保修期满;

2.1.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含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少1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均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②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土保持专业至少一人,以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③拟派本项目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少1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70%进行收取;(4)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平台使用费,本项目收费标准为:50万≤概算价<100万元,收费金额为500元;(5)异议提出方式: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杜天鹏,电话:150*****563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4月9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未从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下载。

4.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献县水务局、献县建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献县乐寿镇中华大街60号

联 系 人:张振楠

电 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孙晓亮、兰广伟、杜天鹏

电 话:0311-********156*****217150*****563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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