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园科创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氢能产业园科创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氢能产业园(科创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名称:氢能产业园(科创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氢能产业园(科创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租赁舟山海洲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位于六横的房屋及场地设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六横氢能产业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占地面积约46亩,房屋建筑面积约7400平方米,产权所有者为舟山海洲食品配送有限公司。2019年承租后为加强创业、生产环境,园区建设初期我局投入了近1000万元用于房屋维修改造和630变压器建设,后又投资1000多万元为园区入驻单位建设各类设施设备。
五年来,园区先后引进了欧凯仪表、清屿泰能源(加氢站)、国氢能源、中宝盛达机器人等公司,建成了全市首座海岛撬装式加氢站,正在建设六横碳氢能源展厅以及氢燃料电池组装车间,是六横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岛的重要载体,对六横清洁能源-先进制造岛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现根据六横氢能产业持续发展需要,考虑前期的资金投入,拟向该地块及房屋产权所有者舟山海洲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继续承租5年。
论证小组共同研读所提供的材料,认真仔细了解项目情况后,一致研判形成以下建议供参考:
1、该租赁场地主要用于氢能产业发展企业使用,作为新兴能源产业,产业符合国家政策与市场前景,较有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2、国家大力支持小微园区的创立,继续开办、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很有必要性,且本园区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引进了数家其他孵化产业,而该类型产业具有孵化期和成长期,建议为其成长提供更固定的生产发展环境;
3、六横经济发展局自2019年以来为该园区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已建设的房屋、变压器及其他设施无法搬迁或搬迁后价值严重受损,且目前六横岛产业规划中未能找到适合的场地供其租赁、使用、发展。
综上所述,论证小组成员一致建议通过单一来源的形式落实本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舟山海洲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

三、公示期限

2024年4月11日 至2024年4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联 系 人: 小乔

联系电话: 0580-*******

传 真: /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便民服务中心6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80-*******

传 真: /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产业园 租赁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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