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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机关礼堂屋顶网架结构安全性鉴定(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某部礼堂屋顶网架结构安全性鉴定询价公告
(2024-JW05-G400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
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礼堂屋顶网架结构安全性鉴定
二、项目编号:2024-JW05-G4005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太原市迎泽区,拟鉴定内容:1.机关礼堂屋顶网架结构安全性鉴定(表观质量检
测、钢结构强度检测、结构变形观测、涂层涂装质量检测、节点焊缝质量检查等);2.机关
礼堂屋顶网架结构承载力系统分析及验算;3.如果达不到安全鉴定标准需提供处理建议。项
目概算4.86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内任意税种的任意一次缴纳证明材料,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
和社会保障资金
(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三年以上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
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
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
质认定证书。
(七)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及以
上资格。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
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根据上级凡采必入库的要求,如供应商未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在开标前须在军队采购
网进行注册(www.plap.mil.cn)
。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4月11日至4月16日。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领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近一年内任意税种的任意一次缴纳证明材料、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主
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
9.开户银行信息(开户行、账号)。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封面内容: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及
邮箱;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
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
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
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xwzcgz2@163.
com。(邮箱最后一位为数字“2”,请务必用联系方式登记的邮箱发送,文件名及邮件名称
均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全称-项目编号形式,采购文件将在报名结束后直接回复发送报名资
料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五)此次采购不收取文件费。
六.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现场踏勘时,报价人须持现场踏勘表(询价文
件附件11)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项目特
殊,供应商必须参与现场踏勘,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视为放弃报价。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
另行通知
。
(二)询价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sxtba.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女士、王女士
办公电话:0351-4330389、0351-433037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51-4330246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