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甘02破1号嘉峪关溥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甘02破1号嘉峪关溥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
嘉峪关溥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溥源置业破管字(函告)第4号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4日以(2023)甘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嘉峪关溥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溥源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于2023年12月18日以(2023)甘02破1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嘉峪关溥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厘清嘉峪关溥源公司的税务状况,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遴选税务师事务所对嘉峪关溥源公司破产案提供税务服务。
一、嘉峪关溥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嘉峪关溥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嘉峪关溥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新万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玉贵,住所地:甘肃省嘉峪关市和诚西路 1758 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以资质证为准);房屋租赁。
二、工作内容
拟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测算并补充申报破产企业未申报税务文件;
(二)自委托之日起一年内,负责完成破产企业接管后税务文件申报,管理税务发票的使用和出具;
(三)负责破产企业在重整工作中的税务筹划工作;
(四)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五)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工作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其他专业服务;
(六)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回答法院、债权人及管理人等相关单位人员的提问。
三、工作要求
(一)税务师事务所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要求,以达到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二)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三)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作成果应反映嘉峪关溥源公司的真实税务情况,因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成果造成债务人、债权人损失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并且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嘉峪关溥源公司破产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的机构;
(二)报名单位必须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入围名单内;
(三)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四)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五)具有从事破产案件税务工作的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七)有以下情况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委托事项:
1.与嘉峪关溥源公司、债权人有未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嘉峪关溥源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五、承诺注意事项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时出具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工作成果。
(二)一旦被选定,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自选定之日起3日内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出具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
六、竞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竞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竞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单位介绍(需包括参选单位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初步的服务方案(需包括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时间、报价、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等);
3.报价方案(其中报价应为固定包干价,包括完成所有税务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差旅、税费等)。
4.竞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参选单位的简介和工作业绩(破产案件的业务经验);
(5)承诺书:至少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管理人和人民法院做好相关工作;④出具的工作成果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本次服务费用严格根据投标机构报价确定,由双方另行具体协商付费方式。
(二)发票待按照双方协定的付费方式及中标机构报价支付后提供。
(三)因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税务工作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未经补充协议约定的,不额外增加费用。
(四)中选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者所出具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管理人要求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涉及本次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等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八、竞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竞争文件的准备
1.竞争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可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要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参选单位应提交一式三份的竞争文件;
3.参选单位提交竞争文件时,需提供与竞争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二)竞争文件的提交
1.递送方式:需要电子邮件及邮寄纸质版材料(电子邮件需扫描成PDF文件并盖章),电子邮件以收件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邮寄以寄件寄出时间为准。二者先到者为准。
2.参选单位应最迟于2024年4月14日前提交书面的竞争文件。
3.竞争文件接收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管理人联系人:嘉峪关溥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电话:136*****216
(三)竞争文件的撤回
1.在竞争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参选单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参选单位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管理人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向参选单位出具接收凭证。
3.参选单位对竞争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竞争文件应按前述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注“修改”字样。
九、选定方式
(一)管理人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竞争文件,综合考虑各参选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服务方案等,确定一家中选税务师事务所。
(二)经报请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将于3日内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委托合同。如中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管理人有权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如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且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三)参选单位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一切条款。
(四)如只有一家参选单位报名,则管理人不再重新组织评选,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参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十、其他事项
(一)申报文件经管理人初审后,管理人将邀请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参加现场磋商、答疑。管理人将根据磋商结果拟定适合本案的事务所。选定税务师事务所后,由管理人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嘉峪关溥源公司管理人。
(三)本次选聘活动接受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债权人、嘉峪关溥源公司的监督。
特此公告。
嘉峪关溥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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