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了解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 2022-2023 年度德育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依据
本次考核以《镇海区学校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镇教〔2021〕20 号)中德育相关内容为主要内容和依据,对各中小学双年度德育(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的常规工作、制度建设、德育特色创建和德育成果等进行考核评估。
二、考核形式与办法
(一)申报“五育并举德育特色校”且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再另行上交材料,以“五育并举德育特色校”评选成绩作为本次考核结果。
(二)其他学校考核形式及办法如下:
1.德育常规工作、制度建设等内容以《镇海区学校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镇教〔2021〕20 号)中的评价形式与办法为主,由第三方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组成。该项占本次德育考核总分的50%。
2.德育特色创建相关内容由学校围绕班主任队伍建设、德育小课建设、思政德育、志向教育、孝德礼仪教育、责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研学实践教育、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等十二方面,自主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申报学校填写 “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特色创建申报表”(附件1),考核组将根据申报材料,采用资料查看、实地调研、交流汇报等形式进行考核。该项占本次德育考核总分的35%。
3.德育成果由学校自主申报,申报学校填写“2022—2023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成果考核表”(附件2),考核组将根据申报材料,查看相关佐证资料。该项占本次德育考核总分的15%。
三、考核时间
2024 年4 月—2024 年5月,具体由考核组安排通知。
请各校接到通知后,按德育考核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申报“五育并举德育特色校”且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再另行上交材料。其他学校完成学校2022—2023 年度德育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申报特色创建的学校同时上报附件1,申报德育成果的学校同时上报附件 2,于4月28日17:00 前将电子稿(含总结+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以学校命名,上传至网盘https://115.231.181.106:4443/link/326E72D3B9F******B49DBD9BAA*****。联系人:蒋燕红(******),施佩佩(******)。
附件:1.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特色创建申报表
2.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成果考核表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1
2022-2023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特色创建申报表
学校名称 | |
申报方向(十二选一) | |
项目名称 | |
具 体 做 法 介 绍 | (可附页) |
已 有 成 果 | (成果可用文字、图片等来体现) |
影 响 力 | (刊物发表、会议交流等,注明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
附件 2
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成果考核表
考核项目 | 考核要求 | 佐证材料 | 考核 分值 | 自评 分 | 情况说明 |
区级获奖 (学生、教师、学 校等在德育方面 的获奖) | 1-5 人次计 1 分,6-10 人次计 2分,11-15人次计 3分,16-20 人次计 4 分,20 人次以上计 5 分。 | 文件、奖状、 证书等复印 件或截图 | 5 分 | ||
市级获奖 (学生、教师、学 校等在德育方面 的获奖) | 1-3 人次计 1 分, 4-6 人次计 2 分,7-9 人次计 3 分,10-12 人次计 4 分,13 人次以上计 5 分。 | 文件、奖状、 证书等复印 件或截图 | 5 分 | ||
省级及以上获奖 (学生、教师、学 校等在德育方面 的获奖或主流媒 体报道) | 1 人次计 1 分,2 人次计 2 分, 3 人次计 3 分,4 人次计 4 分, 5 人次以上计 5 分。 | 文件、奖状、 证书等复印 件或截图,主 流媒体相关 页面截屏 | 5 分 | ||
总分 | 15 分 | ||||
备注: 1. 获奖条目按照区、市、省顺序排列,每个级别分别标注序列;佐证材料另行附页,对应前面的序列。 2. 同一项比赛,若获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一项奖励,不重复计算。 |
获奖条目
获奖级别(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 | 获奖内容(省级及以上报道) | 颁奖单位(报道单位) |
对应条目附佐证材料
标签: 德育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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