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新地镇岗子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围场县新地镇岗子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围场县新地镇岗子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新地镇岗子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3】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涉农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新建污水主管道约 11km、分支管道约 24km(含管沟土方、管道包封、污水检查井及跌水井、收水口、地面破坏恢复、污水终端等);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地镇的沿河村庄(招标人指定地点);资金来源:涉农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计划工期:1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1 09:00至2024-04-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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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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