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律师库征集公告
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律师库征集公告
为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专业作用,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泰州市市属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公司现就律师事务所入库备选进行公开征集邀请,欢迎有意愿为集团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前来参与入库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律所成立时间5年及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2.律师事务所具备先进的管理体制,注重团队精神,在司法界有良好的声誉,收费合理,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拥有相对稳定的律师团队,具有15名(含)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且团队内律师应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职业修养和服务意识。
4.具有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业绩优良;从事证券类专项法律事务服务的,需符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5.精通合同法、公司法、建筑工程类和证券金融类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熟悉国资国企监管法律法规。
6.承诺不办理与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并保守法律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7.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征人需提供的材料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2. 律师事务所信息(包含成立时间、办公场所、执业律师数量、执业年限、职级、律所获得的荣誉等,突出每位律师擅长或主要从事领域)。
3. 拟指派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名单。含拟指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获得荣誉、个人业务专长类服务经验介绍(近三年法律服务的经验和案例等)。
4. 律所团队成员中具有财会类、经济类、税务类、证券类专业等相关证书(如有)。
5.以上资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制作,胶装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资料审核通过后,现场考察时核查原件)。
三、应征人入库服务内容及要求
1.接收委托代写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等咨询及文书服务类法律服务。
2.为公司融资担保、股权投资、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新设、合并、分立、破产、解散、企业改制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3.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因公司、劳动、侵权、合同、担保、建设工程等事由引起的民事纠纷,代为进行民事诉讼或仲裁,起草诉讼文书、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或仲裁。
4.重大投资项目或股权合作等项目的尽职调查、合同拟定等需要借助律师的专业经验或技能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5.征集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6.入库单位为征集人提供一次义务法律宣传培训,时长不少于2小时(具体时间由征集人通知)。
7.律师库实行动态调整末位淘汰管理机制。
四、评选方法
1.集团公司组建评审小组,根据参选文件结合参选方及指派律师成员的工作业绩、行业经验、业界声誉等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分,择优选择20家律所入选律师库成员。
2.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在2023年度述职考评中排名前50%的律所直接入选为律师库成员。
五、其他相关事宜
1.参选律所须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入库律所必须遵守《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使用管理办法》。
3.入库律所必须递交承诺函(详见附件)。
4.对参选律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集团公司承诺予以保密并妥善保管和处理。逾期提交的入库文件,征集人一律不予受理。
5.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7时30分截止。
6.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7.递交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7室
8.联系方式:0523-******** 许女士
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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