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数字化教育云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兴化市数字化教育云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化市数字化教育云平台项目 | ||
品目 | 其他教育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兴化市教育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兴化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09: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3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666 | ||
采购单位 | 兴化市教育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兴化大道西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9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州中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兴化市长九领域51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云 |
项目概况 兴化市数字化教育云平台项目 JSZC-******-TZZZ-G2024-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3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TZZZ-G2024-0022
项目名称:兴化市数字化教育云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00万
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2024-04-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苏采云”系统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数字化教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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