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芒市机场2024年航站楼自动化报警系统维修项目采购预询价公告采购预询价

德宏芒市机场2024年航站楼自动化报警系统维修项目采购预询价公告采购预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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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含税)单价合计(合计)
1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342
2输入模块40
3扬声器监视模块12
4输入/输出模块197
5短路隔离器27
6模块箱8
7手动火灾报警按钮70
8消火栓按钮69
9火灾声光警报器70
10消防电话分机15
11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1
12消防电话主机1
13图形显示装置1
14火灾显示盘5
15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112
16点型光电感温火灾探测器32
17输入模块24
18输出模块1
19输入/输出模块18
20短路隔离器6
21模块箱4
2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20
23消火栓按钮22
24火灾声光警报器28
25消防电话分机8
26消防水炮5
27配管m200
28配线m3000
29消火栓卷盘25m
合计报价(包括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口、联络、系统集成、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交货、进场验收、拆除、安装督导、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连续试验、验收、人员培训、随机附件、专用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含税金额:
其他服务承诺: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
成立日期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类似业绩
备注
供货要求原文内容修改建议修改理由
德宏芒市机场 2024 年航站楼自动化报警系
统维修项目采购预询价公告
德宏芒市机场 2024 年航站楼自动化报警系统维修项目
资金已落实到位,根据《云南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
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面向潜在响应人公开发布
采购预询价公告,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的潜在响应
人基于目前阶段采购人提供的询价资料,提供与之相匹配的
报价资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德宏芒市机场 2024 年航站楼自动化
报警系统维修项目
(二)项目地点:德宏芒市机场
(三)采购范围:德宏芒市机场 2024 年航站楼自动化
报警系统维修项目,项目包括为:对航站楼消防自动化灭火
报警主机进行采购;对航站楼内末端报警设备及老旧线路进
行采购更换;完成航站楼全部 900 个点位的编程及调试;末
端设备与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信号匹配;增加排烟、电源
监控、气体灭火主机、楼层显示器、排烟窗等消防设施的远
程联动和信号反馈。包括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口、联
络、系统集成、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交货、进场
验收、安装督导、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
连续试验、验收、人员培训、随机附件、专用仪器仪表及专
用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
供货内容、数量和参数详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四)供货期:60 天,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按期
供货。
(五)供货要求:供货内容、数量和参数详见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一。
二、潜在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潜在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
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
人登记证书)
(二)资质要求:具备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服务团队人员中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含项目负责人);中级消
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修方向)消防设施维修人员
不少于 2 人。
(三)其他要求:(1)潜在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
须具有至少 1 个(含)年度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20 万元(含)以
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消防系统整改、火灾报警
系统维修等类似采购类,不接受转包、分包、未完成业绩。
上述时间以成交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
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
灾监控系统及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需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
(获得品牌方对德宏芒市机场 2024 年消防自动化报警系统
维修项目授权书)
三、报价函的递交
请潜在响应人按照询价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式(附件一)
完成报价并针对采购供货要求提供合理的建议(如有),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17:00 前将报价表、基本情况表(附件二)
以及采购供货要求建议(如有)(附件三)的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 版及可编辑的 WORD 版发至邮箱:abxtsyw@163.com。未按
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报价表及其他材料,询价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预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电
子交易平台(http://hc.ynairport.com/)和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询价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
何责任。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预询价仅为后期采购方案的编制和采购工
作的实施提供参考,本次采购预询价所有内容仅作询价使用,
并不构成后期招采的必要内容
2.报价组成要求:潜在响应人应按本项目采购预询价公
告所要求的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
作以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本次采购预询价不涉及任何费用支付
六、联系人
询价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宏芒市机场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风平镇
联系人:马天水
电话:13887878685
采购人(盖章):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宏芒市机场
日期: 2024 年 4 月 10 日
附件一:
德宏芒市机场 2024 年航站楼自动化报警系
统维修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说明
项目名称:德宏芒市机场 2024 年航站楼自动化报警系
统维修项目
维修地点:德宏芒市机场
项目概况:德宏芒市机场航站楼面积约 15000 ㎡,建筑
层数:地上 2 层,地下 1 层;航站楼自 2009 年投入使用,
此楼现在使用过程中且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目前因航站楼报
警设备主机及末端设备、线路老化,需要对自动报警设备主
机及末端设备进行更换,按照现行规范完善自动报警系统远
程联动及信号反馈功能。
二、采购范围
德宏芒市机场 2024 年航站楼自动化报警系统维修项目,
项目包括为:对航站楼消防自动化灭火报警主机进行采购;
对航站楼内末端报警设备及老旧线路进行采购更换;完成航
站楼全部 900 个点位的编程及调试;末端设备与消防自动报
警系统主机信号匹配;增加排烟、电源监控、气体灭火主机、
楼层显示器、排烟窗等消防设施的远程联动和信号反馈。包
括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口、联络、系统集成、出厂检
验、包装、供货、运输、交货、进场验收、拆除、安装督导、
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连续试验、验收、
人员培训、随机附件、专用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的提供、质
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供货内容、数量和
参数详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工期要求
1.设备准备期: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
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
一同交付。
2.施工及安装期:安装期调试期限 40 个日历日内完成
现有设备拆除、安装、调试、恢复、验收。
3.质保期: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以技术验收合格签字
为标准),中标人向采购人免费提供 2 年上门保修服务、2
年以上免费升级服务(免费升级服务适用于软件产品),质
保期为 2 年。
四、潜在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潜在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
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
人登记证书)
(二)资质要求:具备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服务团队人员中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含项目负责人);中级消
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修方向)消防设施维修人员
不少于 2 人。
(三)其他要求:(1)潜在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
须具有至少 1 个(含)年度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20 万元(含)以
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消防系统整改、火灾报警
系统维修等类似采购类,不接受转包、分包、未完成业绩。
上述时间以成交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
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
灾监控系统及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需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
(获得品牌方对德宏芒市机场 2024 年消防自动化报警系统
维修项目授权书)
五、本项目供货、技术、质量、交付、安全、验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为确保安装期间机场的正常运作,最大限度地减小本
项目安装给采购人的正常活动,尤其是给旅客带来的影响,
一旦进场安装,必须科学统筹、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控
制本安装项目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
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科学合理安排本项目安装时间,
按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和阶段性工期完成施工。
3.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安装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
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4.成交供应商一旦进场安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
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不能因噪音、
扬尘、不文明施工等影响采购人正常运作、办公秩序以及患
者休息,否则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停工整改,所
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有限,拆除产生的废料,须按要
求统一地点堆放,每天进行清运出场。严禁抛掷和阻塞通道。
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条件,报价需考虑上述不利
因素(夜间安装)。
(二)安装方法与安装管理期间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规定、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的
工艺流程进行安装,确保装修修缮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特别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采购人原有设施设备采取必
要保护措施,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原有的设施设
备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维修。
2.安装期间要科学安排安装工艺,安装时间安排原则上
安排在候机楼停止运行后,如遇到特殊情况,以采购人书面
或口头通知为准。安装期间应尽量避免噪音较大的施工,不
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运作,如出现噪音影响采购人正常运作
或影响患者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叫停噪音工作,成交供应
商必须立即配合,因此产生工期延误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
承担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安装现场的清洁卫生,垃圾需当日
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安装的各个阶段,
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安装
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与有关单位互相配合协调,充分考虑
现场的各种客观因素。
5.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位置(包括设备、安装及施工)必须
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安装。
6.成交供应商必须严谨制定安装组织设计,并提交保证
工程进度计划措施、安装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保证环保的措施。
7.成交供应商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快速的应急
响应和处理能力。
8.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提供的安装工艺
规范及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中标项目有关的安
全责任。安装过程中,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成交供应商需暂停施工,由此对工期造成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9.在安装中接头和隐蔽工程部分,应严格按照规范程序
和要求进行安装,隐蔽工程需经采购人现场有关人员书面确
认后方可安装,并作为验收资料存档。
10.若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被公众、媒
体、网上论坛报道、议论而对采购人形象不利,或者导致采
购人被相关政府部门追究责问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此产
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11.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一经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
要求、质量标准、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的,或者工程资料报送
不及时、不准确的,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开具限期整改通
知单,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三)安装质量和质量保修要求
1.安装质量要求
(1)安全文明目标:一般事故率为零,死亡事故为零,
在安装期间杜绝一切重大安全事故。
(2)本项目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采购文件与设计
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报价文件
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
的约定标准。
(3)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安装质量达不到规定的
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支付合同金额的 10%的违约金且
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
无条件返修,经重新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
2.质量保修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保修期自
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因安装
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返工部
分的质保期在返工验收之日起顺延。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
供应商上门维修,即由供应商派人员到现场维修,由此产生
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因设计单位和其它原因造成的
质量问题,安装单位协助修理,其费用金额按合同约定。
(2)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承诺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
应当明确项目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若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质量达不到要求标准的,造成工程不
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拆除重装,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使
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3)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或
电话或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后 1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进场
维修,并在 48 小时内修复。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给用户或
第三方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4)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采购人
通知要求更换或维修的任务,并达到合格标准,若成交供应
商未满足对采购人的维修承诺,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更换、
维修,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有权委托其他其他公司更换、
维修,发生的费用及成交供应商为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
同违约责任条款执行。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委托他人
对工程进行维修,不解除成交供应商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返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
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四)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派有经验和有能力的技术
人员及安装人员配合。
2.本项目如有涉及到隐蔽工程的,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
隐蔽资料、安装照片等,否则结算时一律不予计取此项费用。
3.隐蔽工程验收时必须有采购人代表的签字确认,验收
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工程安装和继续下一道工
序安装。未经过采购人代表确认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
或停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承包商自负。
4.安装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合格
后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办理移交手续。
5.成交供应商申报验收前要提供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
有关资料及相应数据文件。
6.遇到不能按时报验或无法按时完工的特殊情况时,成
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适当延期。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在合同中止之前的
相关责任。
7.由甲方安排第三方人员开展灭火自动报警设备联动
测试,测试达标后允许验收。
(五)项目应急预案
1.成交供应商应建立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救援
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2.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
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
护、保养。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安装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
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1)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
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火灾以及
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
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
活动的具体安排。
(六)安装方法与安装过程管理要求
1.总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 88 号令)、《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以及
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
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
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安装,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
督检查。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贵任和
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安装单位自行承担。
(3)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
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经费,加强安装现场安全管
理和检查。
(4)供应商的投标方案要明确公司项目经理及安全员
(附人员简历及证件资料),不提供就按采购合同约定派驻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相关人员派驻要符合采购合同约定,不
得指派不专业人员顶替冒充。
2.安装过程安全要求:
(1)禁止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的
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禁止使用未经上岗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2)成交供应商在安装前应对安装作业现场的作业环
境进行勘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防范措施,
对登高、触电防护、作业现场、工具使用、装置检修等工序
的安全防护进行详细规定。
(3)成交供应商必须就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用和施工
人员的安全施工用品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采购人作出汇报。
(4)涉及在线扩容、线路割接和带电作业的部分,中
标必须与采购人共同商定实施方案、保护措施、应急方案、
并作好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安装消防安全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安全责任岗
位,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电、用水、各类材料各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备明显标
志。
(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前必须根据施工委托书、开工
报告等材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机房出入证等相关证件。施工
人员出入机房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
(3)灭火器材应要按规定配置,布放位置要明显,不
得随意移动、配备防毒面具、高温鞋等。对防火报警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器材、消防水池、消防栓、防烟防毒自
救面具等要落实专人保管、维护,经常定期进行检查,按时
更换到期的器材,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项目施工时必须确
保不损坏消防相关系统。
(4)机房施工、扩容、维修等设备包装材料以及电报
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用随清随运,不得堆放在机房
内和走廊通道上。施工材料须及时清理。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或电、气焊作业,
必须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
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
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6)使用-第 12 页-6 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
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
工安全。
(7)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
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
液体。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4.安装用电安全要求:
(1)施工人员由于施工需要取用电时(施工工具用电和
调测设备用电),禁止使用各设备专用的交直流电源,只允许
使用照明用电或其他电源,并征得采购人电力维护部门同意
后和签字确认后才可使用。
(2)安装用的电力电缆布放和安装结束后须仔细检查
其安装是否正确,尤其需要仔细核对是否有出现短路的可能。
在各项设备加电前,须仔细分析若出现短路或过载时,对其
他在网设备用电的影响,尤其要确保此次加电后不至导致整
个配电柜的跳闸断电。在加电前应加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提
交采购人电力维护部门]进行批准和允许后方可进行。同时
要做好加电后万一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3)安装中,当需要进行更换电源开关和进行电源割
接工作时,要严格依据经过采购人批准的方案进行,确保不
会导致其他在网设备中断工作。实施前要进行仔细核实和检
查并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报告和割接步骤,实施中必须由电力
维护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5.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前,成交供应商必
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
害风险识别,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安装进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规划须动火作业的工序的作业时间“窗口”,出现矛盾和冲
突时应优先考虑安全要素。
(4)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熟悉工
作环境、应急方案、撤离路线。
(5)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
的消防安全措施。
(6)在动火前应清除现场所有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
并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7)凡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
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程序。
(8)附近有与动火作业相冲突(使风险加大)的工种
在作业时,不得动火。
(9)动火期间,距用火点 30 米内严禁摆放各类可燃气
体,15 米内严禁摆放各类可燃液体。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
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10)动火点周围(半径 15 米或防火间距内)的设备、
管线及地面上的油污、可燃物应清理干净,不能清理的要用
沙土或阻燃布(材料)有效覆盖;下水井、管沟、排水沟、
地漏、电缆沟等要采取封闭或隔绝措施。
(11)电焊回路线应连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
必须完好,且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不允许将
电焊把线、回路线与气焊的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混合捆绑,
以免因电焊把线、回路线过热损毁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
(12)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的漏电保护器,
电焊机、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3)气焊作业时,动火点与氧气瓶、乙炔瓶之间距离
至少 10 米,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至少 5 米。
(14)高处动火时,其下方周围环境必须达到动火条件,
同时采取围接遮盖等措施,防止火花四溅。风力较大时由监
护人视具体情况决定动火,风力大于五级时禁止露天动火。
高处动火监火人必须在动火部位监护,同时与高处动火点相
对应的地面也必须有监护人。
(15)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
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
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16)电焊、氩弧焊作业人员在未到达作业位置之前,
不得开启电源。
(17)施工完毕,成交供应商必须委派专人仔细检查施
工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第 13 页-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6.
安装现场环境保护要求承包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
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
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七)使用材料和设备要求:
1.本项目所使用的全部安装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
准以及行业标准,须符合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保证为没
有缺陷的优等品,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安装现场。
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照图纸、采购文件、
报价响应和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品牌的材料实物样板,不得
以找不到材料为由,要求更换材料和安装工艺,影响整体工
程。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
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损失。
3.采购人保留对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
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
利。
4.中标人提供完好、全新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
随机技术资料齐全。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具有
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
(八)实施条件及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安全文明施
工: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
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要求安全
第一、安全设施自备自负,应达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安全标准
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九)安装要求与安装管理
1.如项目涉及对原建筑物的拆除与修复,成交供应商修
复后须保持原外观一致。(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
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设备选型与现有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兼容联动的承诺
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要制定详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且关
键路径准确、清晰、完整,计划编制科学性且合理,进度计
划符合工期要求,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性
强。
2.本项目施工建设工期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完成
期相配套。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施工实力,提出更短工期。
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
对工期作出明确书面承诺。
3.本项目竣工日期以采购人签认的竣工时间为准。工程
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经采购人确认,工期予以顺延:
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的;由于重大设计变更,致使
工程量增加的;采购人要求调整施工计划的。
4.本次投标报价包含赶工费,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
致工程不能按时完成,应赔偿由于误工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从延期的第 2 天起,每天扣减合同总价的 1‰,工期为硬性
工期(雨天及可能出现的局部设计变更等均已包括在内),
成交人需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不允许延误。累计逾期违约索
赔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
(十一)项目承包范围和方式
1.成交供应商承诺已详细阅读过本项目文件的其它有
关文件,已全面了解本项目施工内容和要求,竣工后,按实
际施工数量及工作内容结算。
2.成交供应商根据工程内容及采购人现场实际情况编
制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
及承诺等。
3.本项目承包人式: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及施工规范
等文件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响应,包施工(包人工、
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包环境卫生)、包工程验收。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
违规挂靠,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
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附件二:报价表
报价单位(盖章):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单价合计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输入模块
扬声器监视模块
输入/输出模块
短路隔离器
模块箱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消火栓按钮
火灾声光警报器
消防电话分机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消防电话主机
图形显示装置
火灾显示盘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点型光电感温火灾探测器
输入模块
输出模块
输入/输出模块



















342
40
12
197
27
8
70
69
70
15
1
1
1
5
112
32
24
1
18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短路隔离器
模块箱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消火栓按钮
火灾声光警报器
消防电话分机
消防水炮
配管
配线
消火栓卷盘
合计报价(包括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口、联络、系统集成、出厂检验、包装、
供货、运输、交货、进场验收、拆除、安装督导、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
联调、连续试验、验收、人员培训、随机附件、专用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的提供、质
含税金额:
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
其他服务承诺:







m
m
25m
6
4
20
22
28
8
5
200
3000
附件三: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情况表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话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成立日期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类似业绩
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
证书)、资质证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供货要求建议
供货要求建议
供货要求原文内容
修改建议
修改理由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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