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公安局采购特种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公告
丁青县公安局采购特种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公告
丁青县公安局采购特种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丁青县公安局采购特种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0时1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 项目名称:丁青县公安局采购特种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无 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8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6日 10时10分 地点: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时间内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4)各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丁青县公安局 地 址: 昌都市丁青县 联系方式: 18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蜀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卡若区卡若国际二期六栋 联系方式: 177*****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工 电 话:177*****226 |
丁青县公安局采购特种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丁青县公安局采购特种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0时1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
项目名称:丁青县公安局采购特种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无
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8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6日 10时10分
地点: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时间内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4)各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丁青县公安局
地 址: 昌都市丁青县
联系方式: 18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蜀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卡若区卡若国际二期六栋
联系方式: 177*****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工
电 话:177*****226
标签: 执法执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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