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医院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明区人民医院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我院“可回收物回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公开征集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南明区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NMQRMYY-FW-JT2024-0401

三、采购项目名称:可回收物回收服务采购

四、采购内容:

项目

名称

服务要求

回收事项

回收

数量

(预估)

预算

单价

(元)

预算

总价

(元)

备注

可回收物回收服务

1、我院提出回收要求后48小时内响应服务要求;

2、服务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的回收服务;

3、报价包含转运处置费、车辆运输费、人工服务费等费用;

4、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

5、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有垃圾分类及运输。

6、服务期限:二年。

废塑料、废纸类、废纺织类

7200斤

0.3

2160

本项目预算总价为最低拦标价,数量为预估量,最后以实际回收数量为准。

废金属类

48斤

0.8

38.4

电器类

192斤

5

960

合计

3158.4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最高价中标(可有二次报价机会)。

六、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垃圾分类及运输。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要求:

1.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2024年4月16日17:00之前进行报名,并获取报价文件。

2.获取报价文件要求: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打印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贵阳市富中商务大厦710室南明区人民医院采购办(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获取询价文件。

3.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4月18日14:30在贵阳市南明区富中商务大厦7楼会议室(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02号)开标,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4.联系人及电话:

吴老师:0851-********


南明区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4年4月11日


(此公告由采购办供稿,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办所有)


标签: 可回收物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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