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气象局公众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险采购招标函
淮安市气象局公众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险采购招标函
目录名称: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1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因工作需要,现对我单位公众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需求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参保对象:
1.公众责任险参保对象:淮安市气象局及6个县区气象局;
2.团体意外伤害险参保对象:淮安市气象局8职工。
(二)承保时间:1年,具体保险期间以保单所载为准。保险条款名称以向中国保监会报备的条款名称为准。保险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再续保一年,最多续保不超过两年。
(三)保障方案
1.公众责任险
1.1累计责任限额8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600万元;
1.2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4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50万元;
1.3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100万元,财产损失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
1.4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500元。
2.团体人身意外险
赔付额度 | 赔付方式/比例 | |
工伤、意外伤残/身故 | 30万元/每人 | 意外身故:无免赔,100%赔付 意外伤残:根据残疾程度表定向定额赔付 |
意外医疗 | *****元/每人 | 免赔0元,100%赔付 |
(四)保障范围:全市气象部门7个火箭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因此类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事故伤亡或事故财产损失。
(五)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六)其他相关服务:
1.承保服务
1.1一旦成交,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拟定合同,作为服务的基本依据之一,并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指定专门的客服人员,接受各方咨询,解释相关保险内容。
2.人员配备
2.1对本采购项目须设立专项小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项小组名单。
2.1.1其中项目经理1名,负责按照本次保险的有关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1.2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2名,其中有1名应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1名应为项目专职理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
2.2根据相应文件内容,配合投保人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和保费五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3.理赔服务
3.1保险服务基础标准:
3.1.1统一实行24小时接报案;
3.1.2统一实行24小时查勘;
3.1.3统一实行8小时全年无休理赔工作;
3.1.4统一实行24小时投诉服务;
3.1.5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脑录音系统和查勘调度系统保证畅通无误,及时准确。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本项目客户服务专员。
3.2设立专人专门窗口负责受理赔款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理赔、财务、信息技术等环节的高效畅通。
3.3接到报案后应详细的告知被保险人注意事项,承保范围,保障内容及理赔时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不得欺骗、误导被保险人;
3.4配合被保险人了解、熟悉理赔流程,指定专人上门收取索赔单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门服务。
3.5保险公司上门收取理赔资料时,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3.6在收到理赔材料后,简化理赔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保险人赔偿金额,除外金额或不予赔偿的理由,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同意赔偿。
3.7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资料齐全后10工作日内确定赔偿金额。
3.8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同意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3.9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没有按规定时间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则按保险责任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2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进行响应,如响应人注册地不在淮安市,响应人在淮安市须有注册的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如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进行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三、投标材料。投标人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装订成册,密封盖章。
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10月-2021年3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6.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报价流程:
1.投标单位按照项目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2.市气象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和报价函的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审查,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下午2点;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枚乘西路77号,市气象局411室;
3.采购联系人:邵正艳 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下午2点;
2.开标地点:淮安市枚乘西路77号市气象局402会议室。
淮安市气象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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