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气象局山洪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已由福建省气象局 以 闽气函【2016】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气象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尤溪县气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ndif]-->工程建设规模:约208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气象局山洪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发包价为:*******元
<!--[if !supportLists]-->2.5. <!--[endif]-->果有) / ;
<!--[if !supportLists]-->2.6. <!--[endif]-->标段划分(如果有):无标段划分;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 <!--[endif]-->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endif]-->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if !supportLists]-->3.7. <!--[endif]-->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endif]-->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endif]-->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endif]-->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请于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预算书、发包价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并解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本招标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到帐的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尤溪县气象局山洪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保证金”; ②按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if !supportLists]-->7. <!--[endif]-->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8日15时 30 分(招标代理将在截止时间前60 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关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不符合以上要求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尤溪县气象局
地 址:尤溪县城西街141号,邮编: 365100
电 话:(0598)*******联系人: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双园新村50幢B座22楼
电话: ****-******* 联系人: 吴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尤溪支行;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040 420 190 220 52381;
交易中心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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