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采购“我与警旗合张影”活动拍摄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采购“我与警旗合张影”活动拍摄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09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人
项目名称:亳州市公安局“我与警旗合张影”活动拍摄服务项目。
采购人:亳州市公安局
二、项目概况
亳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我与警旗合张影”活动,为民警拍摄警礼服照片,拟采取购买摄影公司拍摄服务方式保障活动开展。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1、拍摄服务:提供店内拍摄、上门拍摄等多种形式服务,精修照片服务,服务人数约为1400人;
2、售后服务:拍摄完毕后需提供所有电子底片、每人一份装裱相框照片。
四、服务周期
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拍摄,1个月内完成。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按照拍摄实际人数结算,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完成。
六、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被亳州市公安局及亳州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商不得参与报价。
七、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6 日 17:30截止,报价人对采购内容不明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报价含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请潜在报价人自行核算服务开支,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
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南段686号,卫警官(收)0558-*******,邮寄报价材料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八、供应商的确定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询价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报价截止后3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价资格,将被亳州市公安局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准其参与我单位采购项目。
九、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卫警官 0558******* 182*****666
项目咨询人:刘警官 177*****525
附件:报价函
亳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标签: 活动拍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