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火焰社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火焰社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火焰社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为规范火焰社区1-9 区(含新三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工作,提高监管水平,保证作业质量,确保环卫保洁外包服务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促进片区环卫保洁水平不断提升,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长沙市城市精致化管理标准》、《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行业管理要求,结合片区实际,对高桥街道火焰社区1-9 区(含新三区)环卫保洁社会化承包服务单位进行采购。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1、火焰社区1-9区(含新三区)、火焰过渡安置房内部道路、背街小巷,包括但不限于精品街(火焰1区西向朝晖路至民主路段)、火焰巷(紫薇路至马王堆路)、火焰过渡安置房周边及平行道路、火焰社区阵地周边等。
2、服务区域内牛皮癣的清理,零散大件垃圾和零散建筑垃圾的清运,道路两侧绿化带清扫(含物业不明确或有争议未解决部位)。
3、严格遵守《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禁止垃圾混投混运。严格落实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其中厨余垃圾做到应收尽收,并运送至社区指定地点统一收运。数质量情况参照2023年全年服务区域厨余垃圾进站情况汇总,据实登记每月完成情况并进行相应量化,当月垃圾分类指标未完成(或明显低于2023年同期水平),则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相应处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项目服务范围:
火焰社区1-9区、精品街(火焰1区西向朝晖路至民主路段)、社区阵地周边、火焰巷(含南侧门店及部分北侧门店前坪卫生)、冬青路(火焰巷至西子街段)、过渡安置房及其平行道路(16、18、20栋安置房南、北向巷子及其中间巷子火焰巷至西子街段)。
二、服务标准及人员配备要求
1、保洁目标及标准
(1)人工清扫作业实行两扫一保,即早晨5:00-9:00、下午1:30-3:30实行普扫,上午9:30-11:00、下午4:30-6:00进行巡回保洁(夏季作业时间,上午不变,下午2:30-4:30普扫,5:30-7:00进行巡回保洁),每日不少于两次的道路降尘喷洒、冲洗作业,此外,按照辖区实际情况,美食街、农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重要迎检单位、顽瘴痼疾多发地等应视情延长清扫时间。清扫员将清扫的其他垃圾用垃圾车运至小区就近垃圾站,厨余垃圾送至社区厨余垃圾收集点。
(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一通”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
(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洁路段每30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4)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堆放,严禁焚烧垃圾、落叶。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7)作业时,不得将垃圾从泄水板上扫过。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不得将清扫垃圾往非责任区外倾倒。
(8)主要道路、市场周边等每周要2次全面铲清地面口香糖残渣及牛皮癣。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理,三个小时内必须恢复路面整洁(大面积污染除外)。
(9)雨天,必须穿带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二个小时内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落叶季节,及时清扫(先清白色垃圾后再清落叶),严禁焚烧;雪天,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在向阳处,未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经勘查后不影响生产生活和通行的地域。
2、垃圾桶的清掏及维护
(1)两分类垃圾桶及时清掏、倾倒、复位,无溢出、无异味、外观干净无污迹。
(2)保洁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垃圾桶不满冒、不吊挂,每日至少2次收运,保持垃圾桶周边的环境清洁。
(3)垃圾桶清掏完后复位,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更换。
(4)垃圾桶等清洗在每天普扫后2小时完成,做到随脏随擦洗。
3、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
(1)定时擦拭路灯杆、标识牌及各种设施,保证每周至少擦拭2次。各种设施表面无污渍、无积尘等。
(2)定时清洗、冲洗、擦拭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保证每天至少一次。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无积尘、油污。
(3)定期清掏泄水口,要求无杂物、落叶堵塞,亮桥亮脚。
(4)地面油污及时处理,并见本色。
(5)保证全区域车行道、人行道、社区每周进行一次循环清洗。
(6)配置机动处突车辆快速处理应急事项。
4、绿化带保洁目标及标准
(1)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
(2)目视无枯枝落叶,无烟头、果皮,无饮料罐,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
(3)树穴、花池、道路沿线无杂草丛生、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5、牛皮癣治理目标及标准
(1)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采用专业清洁剂彻底清除,恢复原貌。
(2)日常维护:开放式小区楼道外墙、公共设施表面、社区道路路面无乱张贴(指定张贴栏除外)、乱涂写。不得采用白色石灰简单覆盖。
(3)明确清除的时间:“牛皮癣”清理实行清扫工人区域包干,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临街“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6、服务区域、非服务区域内应急处突
遇重要事项(上级各类检查),须听从采购人的指令,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各小区、背街小巷、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
7、项目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38人: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37人。对中标人人员素质的要求:能吃苦耐劳,为人和善,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8、监督管理:
采购人每个月不定时抽查中标人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将在当期服务费中扣除一定费用或视情况严重解除合同:
(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每延迟一个自然日扣500元,超过3天的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中标人委托第三方实施本项目,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2)中标人拒绝接收与本服务有关电话、信息,拒绝或未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采购人,每次扣100元。
(3)中标人对省、市、区和采购人临时交办、督查发现的问题或媒体曝光的与本服务有关的问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生一起扣2000元。
(4)中标人在紧急性、突发性、临时性事件处置时,未按时到达现场的每次扣1000元,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000元,拒绝处置的每次扣*****元。
(5)中标人拒绝提交保洁服务台账或未及时提交,每次扣500元;台账不准确或不完整,每发现一处扣100元。
(6)中标人不接受、不配合采购人或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每出现一次扣2000元。
(7)中标人未按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或内务管理人员的,每缺少一名扣500元。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扣500元。
(8)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会议、活动出现迟到的,每迟到15分钟扣100元,以此类推;缺席的扣400元。
(9)团队服装不统一、不标准、不规范的,扣500元。
(10)数字化案卷在有限时效内未及时处置的按条计算200元/条,案卷处置未到位致使返工按条计算500元/条,重复扣分的按条计算500元/条
(11)发生责任(等责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轻微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500-2000元;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扣*****元,且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12)中标人因服务方面的问题被居民投诉的,每接到投诉一次或投诉处理不及时的,第一次扣200元,再次投诉扣500元,重复三次投诉扣1000元。被媒体负面报导的,第一次扣1000元,第二次扣2000元,第三次视为中标人出现严重违约情况,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13)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或因前述问题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的,采购人将立即启动应急方案聘请非中标人负责项目运营,采购人有权确定标准,应急处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及具体考核扣款详见管理服务方案。
上述条款涉及的扣款费用在当期服务费中扣除。
三、 考核工作(详见附件)
(一)考核内容
1、服务区域内我街所属内部道路、背街小巷、开放式农安小区、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的洗扫保洁、垃圾杂物杂草的清理及道路两厢(含自建花坛)可视范围内垃圾清除;树洞树穴及绿化带、草皮、绿化花坛内垃圾的清理;沿线交通隔离设施、变电箱、各类岗亭、各类标识标牌、消防栓、电线杆、路灯杆、树木、围挡、宣传栏等公用设施保洁和牛皮癣清除;各类垃圾桶维护(维修)倾倒;片区维护范围内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运输至公共垃圾站)。
2、垃圾分类。严格落实《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完成市区两级对我街的各项垃圾分类考核目标工作及其余交办工作,街道和社区将对比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指标要求,结合2023年全年片区厨余垃圾进站情况汇总,据实登记每月完成情况进行相应量化,当月垃圾分类指标未完成(或明显低于2023年同期水平),则考核成绩认定为不合格。
3、维护作业单位的作业人员、作业车辆,作业台账、作业质量、作业安全、各种制度落实情况、临时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考核方式
由街道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街道城管办具体组织实施。
1、街道城管办考核。考核成绩占比70%。分为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
(1)日常考核。街道城管办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拍照、录像及文字记录方式,记载辖区内保洁维护质量情况,对照相应监督管理条款和记分标准,进行扣款扣分,并于当天将发现的问题转交服务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考核。由街道分管领导或城管办主任牵头,组成考核组,每月考核一次,随机抽查片区内保洁情况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每月的考核情况将作为下年度服务合同续签的主要依据之一。
2、火焰社区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考核。考核成绩占比30%。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城管专干对照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工作,当月评分结果于次月5日前报送至街道城管办。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100分制,其评分标准和细则详见《雨花区高桥街道火焰社区一体化保洁市场化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高桥街道火焰社区各社区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
(四)结果运用
1、考核等次划分
(1)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
(2)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运用
月度考核成绩为合格等次的免予扣款;
月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等次的按(100-月考核成绩)/100×月合同金额×30%扣除服务单位承包费。
附1: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火焰社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
评分项目 | 服务质量要求 | 评分标准 |
队伍 | 一、组织管理 (5)各类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工作勤奋、形象良好、积极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端正、语言举止文明; | 制度不完善、资料不齐全、无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扣0.5分/次。 |
按合同要求配备的车辆、人员详细信息须每季度向街道进行一次备案,未及时备案扣1分/次 | ||
作业设备故障,须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于7天内修复到位,未修复到位导致影响维护水平的,扣1分/次。 | ||
未按合同要求配备作业设备及工具,每少1台扣10分/台 | ||
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扣0.5分/次。 | ||
上岗时间,清扫人员未着安全标志服,戴标志帽或穿高跟鞋、裙装作业,工作时形象查,发现一例扣1分 | ||
工作配合不积极或不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扣1分/次 | ||
管理部门考核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保洁类问题,需在当日回复整改图片,未按时回复或整改不到位的的扣0.5分/次 | ||
二、重大事项完成情况 (4)严禁焚烧垃圾。 | 被省、市、区领导点名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扣5分/次 | |
市、区创建督查通报及其他专项督查问题,扣1分/次 | ||
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且(冰冻、旱、涝、道路污染、垃圾堆积)处置不及时的,扣2分/次 | ||
对明确时间、地点的检查线路或内容在已知的前提下仍出现失误的,扣2分/次 | ||
未按照街道总体调度安排落实人员开展各级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扣2分/次 | ||
发现焚烧垃圾的情况,扣5分/次 | ||
环卫保洁管理及设施设备维护 | (1)雨天保洁,必须穿带有安全标志的雨具,雨后及时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 | 路面、人行道、路沿石、中央护栏下、泄水板上有积存油渍痰迹、口香糖、白色裸露垃圾等杂物超过三处(含三处);地面有积存张贴喷涂小广告和废弃物;隔离栏下、路缘石边、人行道有大量沉积泥沙(超5㎡),路幅表面整体存在泥沙、灰污染现象;路名牌清洗不到位灰尘多或附着有牛皮癣,明显脏污等现象,发现一处扣0.5分,问题严重的扣1分 |
自建花坛、绿地、树围内有明显可见零散垃圾杂物达3个以上,发现一处扣0.5分 | ||
雨天,未及时将地段积水推净,扣0.1分/次。 | ||
雪天,未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在向阳处,扣0.5分/次。 | ||
立面保洁项目清扫不到位,扣0.2分/次。 | ||
遇到突发性污染时(如已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运载车辆掉落等杂物),未发现也未及时恢复整洁,扣0.2分/次。 | ||
突发性污染,消极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恢复路面整洁,扣0.5分/次。 | ||
垃圾箱/果皮桶保洁 | 垃圾箱未及时清掏清理,垃圾满溢、积水、蚊虫扣0.2分/次。 | |
未上锁导致内胆缺失等,扣0.5分/次。 | ||
果皮桶/垃圾箱分类标识破损、缺失,扣0.2分/个 | ||
果皮筒/垃圾箱存在功能性故障、损坏、缺失、基础松动、箱体歪斜等现象,未及时维修,扣0.2分/个 | ||
数字化考核管理 | 按照要求处置数字化案卷、*****工单等。 | 因处置不到位导致案卷返工、超时超期,影响数字化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率的,扣2分/条 |
对城管数字化案卷、*****投诉案卷、环保督查案卷及其他市民热线投诉案卷经核实属于环卫业务范围的合理投诉,扣0.2分/条 | ||
未安排人员负责案卷处置工作,未及时接收、处置、反馈处理情况,扣0.2分/条 | ||
提供虚假、伪造证据进行案卷虚假处置的,扣2分/条 | ||
数字化案卷(市、区数字化城管案卷、区网格化案卷)一经立案,实施采集即扣分,重点类别考核案卷如道路遗撒、焚烧垃圾、暴露垃圾、绿地脏乱扣0.4分/条 | ||
其他一般城市管理案卷(路面保洁、道路交通设施保洁、公共卫生间保洁、垃圾站保洁类等)扣0.2分/条 | ||
无其他特殊情况,当月同地点(50米范围内)同类别问题出现2次(含2次)以上的市城管数字化重复案卷或脏乱差问题数,按照规定进行考核扣款 | ||
生活垃圾管理 | 严格遵守并落实落实《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 | 街道各级检查发现未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垃圾分类投放,扣2分/次 |
街道各级检查发现保洁员工未对厨余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扣1分/次,未完成当月垃圾分类目标考核任务,则当月考核定为不合格。 |
附2:
高桥街道火焰社区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高桥街道火焰社区服务区域内我街所属清扫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洗扫保洁、垃圾堆物、杂草的清理及道路两厢可视 15 米范围内垃圾清除,和片区社区的垃圾分类指标任务。
二、考核标准
考核采取扣分制,满分100分,扣完为止。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片区所有道路不得有积泥、不能有大面积碎石、泥沙等 | 每发现一处扣1分 |
人行道两侧及绿化带无白色垃圾 | 每发现一处扣1分 |
不得有保洁人员将垃圾倾倒至杂草、道路死角或不可视范围内 | 每发现一次扣5分 |
不得有因片区道路保洁问题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通报 | 每通报一处问题扣5分 |
不得有因城管数字化案件处置不及时被通报 | 每通报一处问题扣5分 |
未完成当月垃圾分类目标考核任务 | 当月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
三、考核形式
各社区每月对保洁服务情况开展暗访抽查,填写《高桥街道火焰社区各社区保洁服务考核评分表》,评分结果报送至高桥街道城管办。
附件:高桥街道火焰社区各社区环卫保洁服务考核评分表
附件:
高桥街道火焰社区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
考核 月份 | 抽查部位 | 现场巡查问题 | 得分 | 备注 |
考核人员(签字):
1、 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每月度工作完成并经检查考核合格后,采购人确认付款。
2、中标人必须做好作业车辆、设备设施及其员工的管理工作,如作业车辆、设备设施或其员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环卫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完成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标人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中标人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员工向采购人或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支付费用代中标人解决纠纷,采购人因此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可从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明确说明及承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火焰社区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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