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招标公告

空调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仁县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仁县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6-0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江、吴秋香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仁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兴仁县振兴大道法检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忠钰 139*****5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江、吴秋香 ********5

代理机构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世纪金源商务中心3号楼


一、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主要内容:空调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211,2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在踏勘等):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中所投项目涉及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12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00至2016年05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兴义市富兴一街40号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4: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兴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4: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00至2016年05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兴义市富兴一街40号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4:30至2016年05月31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兴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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