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含铜废物及4万吨/年含锌废物的综合利用扩建(第二次)招标公告

10万吨/年含铜废物及4万吨/年含锌废物的综合利用扩建(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5/25 14:42:49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含铜废物及4万吨/年含锌废物的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

10万吨/年含铜废物及4万吨/年含锌废物的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荆门高新区

3.项目概况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是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在册员工1800余人。已建成占地1200亩的循环产业园。公司已通过ISO9001和ISO14001双重国际体系认证,是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和湖北省政府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在荆门高新区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北区建设10万吨/年含铜废物及4万吨/年含锌废物的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在正常情况下,其排放的污染物在一般气象条件下,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低于10%,污染物PM10、SO2、NO2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排放主要来源于工艺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后排入杨树港,排放废水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已经建成投产,通过实测厂界可知:除9#点位夜间噪声超标外,其他所有点位昼间和夜间没有超过标准限值,超标原因是9#夜间监测时,有大货车经过受到交通噪声影响所致。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果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粉尘、浮渣、沉渣等,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理、处置,不对外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所需员工从现有工程中调配,不新增人员。因此,生活垃圾不在重复计算。

三、污染防治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含铜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含铜污泥回转窑干燥废气

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二级麻石脱硫除尘+25m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浓度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相应限值。

②合金炉熔炼工序废气

合金炉进料口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粉尘,污染物经二级重力沉降+一级布袋+2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相应限值。

③精炼炉熔炼工序尾气

精炼炉进料口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粉尘,污染物经二级重力沉降+二级布袋+2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相应限值。

④电解、电积工段

含铜污泥电解和含铜刻蚀液电积无组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通过车间加强通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相应限值。

(2)含锌废物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气

废气经二级碱洗塔喷淋后通过高20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排放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相应限值。

2.废水处理措施

(1)含铜废物综合利用

①含铜污泥回转窑干化尾气吸收系统产生的废水

本项目对回转窑干化尾气采用二级麻石脱硫除尘系统(碱液喷淋),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循环废水每月排放一次,主要污染因子为COD,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

②含铜污泥熔炼工段尾气吸收系统产生的废水

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循环废水每月排放一次,主要污染因子为COD,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

③含铜污泥精炼工段尾气吸收系统产生的废水

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循环废水每月排放一次,主要污染因子为COD,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

④含铜蚀刻液萃取提纯产生的废水

电积杂质高的废水进入浸出车间作底水,杂质少的贫液进入萃取工段,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

⑤含铜污泥储存产生的渗滤液

含铜污泥在危险废物仓库储存时产生的渗滤液,收集后泵至浸出车间作底水,参与浸出工段反应。

(2)含锌废物综合利用

产生的废水各污染物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标准限值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排风机、各种泵类、离心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85dB(A)。

对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如下:

(1)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如对各种引风机均采取减震基座,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有消音器,并安装在室内;风管上设置补偿节来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真空泵和反应釜等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密闭房屋内,窗户安装玻璃,墙面作吸声处理。

(2)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不布置于临近边界处,避开边界内外的敏感点,以增加声传播距离的衰减量。

(3)搞好厂区内绿化,以使环境噪声值达到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同时生产区与办公生活之间设有绿化带,能有效降低噪声对办公区的影响。

(4)在高噪声源附近尽可能不设置固定岗位,而进行巡检。对在高噪声源附近工作的工人,按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发放劳保用品(如隔耳塞、耳罩等),并执行工作时间制度。

在严格落实以上防噪措施后,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因此,其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废处置措施

(1)含铜污泥干化尾气布袋除尘:含铜污泥干化尾气经布袋除尘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送入熔炼炉进行熔炼。

(2)含铜污泥熔炼、精炼时产生的浮渣送绿源公司制砖;合金炉、熔炼炉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送入熔炼炉进行熔炼;电解时产生的阳极泥送入本公司稀贵车间提炼稀有金属,最后的残渣转绿源公司制砖。

(3)脱硫除尘循环水池沉渣:含铜污泥生产线脱硫除尘循环水池产生的沉渣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线。

(4)废锌利用产生的固废送绿源公司制砖。

(5)本项目所需员工从现有工程中调配,不新增人员。因此,生活垃圾不再重复计算。

本项目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和处理。因此,其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因此,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项目位于高新区现有厂区内,项目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工业园规划用地要求。

3.本项目的生产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4.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成后环境状况符合地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邮箱:jmhbs@vip.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

①公众对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

②公众对拟建工程所持的态度;

③公众认为拟建工程的选址是否合理;

④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建设对生活和工作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

⑤公众对拟建工程所在地环境状况的认识;

⑥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建设产生的主要影响;

⑦公众认为采取措施减轻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⑧公众其他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传真:****-*******

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标签: 废料 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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