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建总承包合肥建投合肥公司宇桥生态科技园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泡沫混凝土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安建总承包合肥建投合肥公司宇桥生态科技园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泡沫混凝土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对我公司宇桥生态科技园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泡沫混凝土专业分包工程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宇桥生态科技园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泡沫混凝土专业分包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一期用地面积约 162.4 亩,总建筑面积约 20.5 万平方米,项目集 科研、办公、生产于一体,为企业提供办公、研发、生产等配套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3 栋高层厂房、19 栋多层厂房及相应配套附属,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采购编号:ACEG-202*****7001001
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所有泡沫混凝土施工;以及工程资料填写、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约定与此有关的全部施工内容。承包人有权对施工内容和范围进行调整,且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分包人按承包人调整的内容和范围组织施工。承包人有权对清单中分包人未施工部分予以扣除。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5、工程地点: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与双凤路交叉口东北角。
6、控制价: *******.15 元(含9%增值税),本次询价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工期: 300 天(暂定,由甲方实际通知入场时间为准)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资质、证书类要求:具有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类似业绩要求: /
5、其他要求: 水泥品牌要求:海螺、东关、巢东、铁鹏。
6、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7、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8、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4年4月16日15:30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纪工,联系电话: 191*****430;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进度款支付
1、结算方式:清单工程量为参考工程量,不作为最后结算时的依据。过程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分包中标单价*招标人签字确认的合格工程量-应扣减项(未施工内容及罚款等)。最终决算方式:结算金额=分包中标单价*招标人签字确认的合格工程量-应扣减项(未施工内容及罚款等),且最终结算量不得大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量。中标人不得以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一致、工程开工间距时间长,同时开工等为由拒绝施工或者提高中标单价。
2、付款方式:(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 合同期内不随市场变化而变化。若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或图纸发生变更的,原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执行原中标综合单价,新增项目的,以承包人审定的综合单价为准,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结算。(2):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各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均以各项目建设单位付款为前提。资料不全或报送超比例的当期不予结算。付款方式为转账或采用金融工具,包括不限于安建保理、内部产业链融资产品等,如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不高于工程款50%为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所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另行支付资金和利息)。分包人每月15日前申报工程款,经承包人审核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分包工程整体完工且经验收合格支付至85%(无息);分包工程决算定案后,承包人支付至分包工程审定价款的95%(无息),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给分包人(无息),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需在支付前提供与结算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票(其中结算金额3%需开具安全生产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所有付款均以招标人收到的当期进度款为前提,否则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退还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如招标人不能按时付款,中标人同意给予招标人30天付款宽限期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八、重要提示
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不得以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一致、工程开工间距时间长等为由拒绝施工或者提高中标单价。
3、中标人施工时现场安全文明必须满足招标人与项目所在地要求,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在另外记取。
4、投标人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及设备毁坏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承担。
5、若投标人投标增值税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6、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期间不得参加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黑名单”期满后,合同或业务承办部门按照“黑名单”认定流程进行报批,认为整改合格的,移出“黑名单”。
7、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1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
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甲供材部分,中标人应提前2天向招标人提供材料计划。中标人应指定专人与招标人对接,甲供材到场后中标人指定的专人应配合招标人材料签收、复核及交接(以书面记录为准),材料交接后,招标人不对甲供材的数量、质量、管理、保存、运输等问题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该费用或修改单价。
9、砂浆由招标人甲供。材料损耗不得超过建设单位审定清单分部分项工程的2%,因中标人原因,超过部分按招标人实际采购价的1.1倍每月在结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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