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三期附属排水工程
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三期附属排水工程
1、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三期附属排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三期附属排水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新型农村社区三期 2.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6招标内容: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三期附属排水工程 2.7建设规模:约52.86万元 2.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其他资金(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复印件;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需带二维码),委托代理人的提供2023年10月以来任意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需带二维码)。如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保险以项目负责人提供标准为准。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注:以上资格后审材料投标人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带二维码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或资格审查资料二维码无法识别或识别结果与纸质资料不符时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5、本公告报名和下载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8:00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在大中街道招标采购网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与投标(施工单位入库备案申请咨询联系人:卞主任0515-********)。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9*****630 招标代理:江苏涵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8*****952 |
标签: 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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