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六个土地整理(第五~第九标段)招标公告
2015年度六个土地整理(第五~第九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60017 建筑工程|
辽宁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为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2015年度六个土地整理项目(第五~第九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2015年度六个土地整理项目(第五~第九标段)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3、项目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
4、资金来源:国家土地有偿使用费
5、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标段:本溪县碱厂镇民主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额:260万元
第六标段:本溪县连山关镇苏家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额:220万元
第七标段:本溪县连山关镇石哈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额:210万元
第八标段:本溪县连山关镇中河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额:180万元
第九标段:本溪县碱厂镇兰河峪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额:160万元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图纸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单位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一个投标人可以兼投本次招标的十七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分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第五标段为5.2万元;第六标段为4.4万元;第七标段为4.2万元;第八标段为3.6万元;第九标段为3.2万元。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者请于2016年 5月26 日至2016年 6月 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资格审查。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的关系证明原件。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上交代理公司。
2、发售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文件(本国土【2015】276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人递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缴纳5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缴纳20万元,一个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时,只需缴纳一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需按所投标段之中最高的金额缴纳,之后携带缴纳的农民工保证金收据原件于2016年 6月2日至2016年 6 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500元/每个标段,售后不退。
3、投标报价应符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1]128号文件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要求,招标人否决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 23 日 9: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59号-21-1
邮编:117000
联系人:程立
电话:***-********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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