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横峰街道一般工业固废垃圾清运及处置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市横峰街道一般工业固废垃圾清运及处置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温岭市横峰街道一般工业固废垃圾清运及处置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温岭市横峰街道一般工业固废垃圾清运及处置,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报价,工程量按约3.5万吨计取,最后结算无论数量增减均不调整。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持有的鞋业残料,如制鞋相关的塑料、皮革、布制品和鞋底等,残料统一堆放在汇川王中转站。

竞价申请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并考虑数量变化产生的风险,数量不影响本次竞价结果及成交价。竞价成交后的所有材料全部归成交签约的竞价申请人所有,竞价成交人按竞价成交价一次性将应付工程款打入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如遇材料丢失、村民自行搬运、不可抗力等,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相关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工业固废等废弃物物残值价值的增减等一切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服务期2年,合同采用1+1方式,1年1签,合同期1年满后业主方无异议情况下,业主方可续签1年。

竞价起始价: 150万元(第一次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否则不予成交,报价采用总价包干形式,一年鞋业残料等工业固废按约3.5万吨计算,无论年终总量少于或高于此数量,均不予调整竞价合同价。)

业主方仅提供场地及两辆15吨压缩车(年租金每辆*****元(不包含在本次竞价中,需另行缴纳),业主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回使用),竞价成交人自行提供足够数量的机械设备,且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用、运输费用、打包费用、机械台班费用、场地水电费、机械运行所需材料费用、利润、税金、保险、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自行负责,与业主方温岭市横峰街道办事处均无关。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价(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竞价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范围至少包含工业固废处置相关内容,并自身具有处置能力(年处置能力不少5万吨,并且处置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拥有相应处置设备及处置场地。处置场所需通过环评消防审批验收(业主方可现场核查,若不符合取消报名资格)。

3. 竞价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应当在浙江省内。

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发售竞价资料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4月16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广明大厦2400-5室。

3.竞价书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4.竞价申请人购买竞价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竞价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的需提供该项,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处置设备及处置场地的证明材料及照片。

上述复印件上均需加盖竞价申请人公章。

四、竞价开始时间及地点:

1.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14:30整

2.竞价地点:温岭市横峰街道办事处

五、其他事项:

1.竞价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段内提交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处,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2.合格有效的竞价申请人在约定时间到达竞价现场并携带:

1)单位公章;

2)竞价申请及承诺(格式在竞价文件中);

3)授权委托书(如有)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原件。

按竞价书约定准时到达竞价地点进行现场报价,未按时到达竞价地点或未签到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3.业主方( 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有权在竞价会开始前撤回本竞价标的(温岭市横峰街道一般工业固废垃圾清运及处置),并取消竞价会。

4.截止报名结束,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价方(人)的,则在不变更公告所列条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竞价方(人)可以报价,其报价在达到或超过竞价起始价的,即确定为成交人。

六、相关保证金费用:

1.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竞价人需在2024年4月16日16:00前将竞价保证金转入业主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 账号:20*****25263435; 开户银行:温岭农商银行横峰支行;),竞价人的转账账号必须是企业基本账户,否则认为竞价保证金无效,竞价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标的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竞价成交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3.本项目竞价服务费为捌仟元(竞价服务费包含了招标代理费等),签订合同时需同时支付竞价服务费支付给代理机构,未提交的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4.成交人必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7日内按竞价成交合同价金额将款项一次性打入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指定帐户,逾期未支付的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业主方: 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78*****6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光

联系电话:135*****626



标签: 垃圾清运 发布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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