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谷科技综合体二期B地块、八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智谷科技综合体二期B地块、八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下列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智谷科技综合体二期B地块、八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FJT-01号
2、项目名称:智谷科技综合体二期B地块、八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扬州市财政局扬财办【2022】51号文-扬州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标准第5条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收费标准的60%。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扬州市财政局扬财办【2022】51号文-扬州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标准第5条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收费标准的6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财政机关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等级2A级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谈判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2024年04月16日17:00前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经办人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37*****36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金山路123号7楼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须自行查勘现场,合理报价,所有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壹份(U盘一份、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供应商注意事项: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369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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