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桃源府工程质量见证取样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交投·桃源府工程质量见证取样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交投·桃源府工程质量见证取样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鹤峰简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桃源府工程质量见证取样项目(第2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桃源府工程质量见证取样项目(第2次采购)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 HBJT-HFJYZY-241*****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鹤峰县。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交投·桃源府项目位于恩施州鹤峰县康岭片区,项目涵盖小高层住宅,低层别墅,社区商业等业态。项目占地面积约5.5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8.9万平方米,工作内容如下:

水泥、砂、石料、混凝土、砂浆、建筑钢材及焊件、墙体材料、防水卷材、土工,以及竣工验收所需要的其他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48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分项项目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现场测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1.8其他: /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 月 12 日至2024年 4 月 15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 月22 日 9 时 30 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鄂西生态新镇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es.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鹤峰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康岭路23号华龙半岛1-2幢2-001-2-008号

联 系 人:缪先生

联系方式:186*****77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女士、赵女士

联系方式:027-********

电子邮箱:/

2024年4月11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②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所有内容);

③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且在有效期内;

④根据鄂建办〔2016〕299号文件要求,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供应商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检测场所及检测设备,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原则上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检测场地或承诺中标后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合格的实验室。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等级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房建项目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工作;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等级要求

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质量 见证取样 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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