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集团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函

金发集团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函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发集团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金发集团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 ,包括但不限于金发集团及子公司的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未来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恒康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浏阳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浏阳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永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跃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金阳文化旅游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金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新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为采购人及下属公司在经营、管理、投资以及其他日常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2.为采购人及下属公司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采购人及下属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提出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4.提供与采购人及下属公司要求的与其业务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5.应采购人及下属公司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6.为采购人及下属公司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7.应采购人及下属公司的要求,参与采购人及下属公司的会议、项目谈判、商务谈判及签约仪式等,提供法律论证;

8.协助采购人及下属公司建立健全合同台账和债权债务台账,收集固定证据,防范合同风险,及时催讨债务;

9.定期出具法律服务报告(每半年度不少于一次),对采购人及下属公司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0.对采购人设立子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1.拟订、审查采购人及下属公司的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2.根据授权办理采购人及下属公司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3.根据采购人及下属公司发展需求和业务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定制化的法律培训,配合采购人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3次;

14.定期回访采购人及下属公司(每半年度不少于一次),针对服务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15.应采购人的要求和委托,为采购人及下属公司办理5个法律关系简单且采购人或其子公司作为被告的经济、民事及劳动纠纷诉讼或仲裁案件。

16.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资质要求

2.1具备相关资质: 应具备经司法部门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相关复印件);

2.2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律所或拟派律师团队无被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与采购人及所属企业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采购人及所属企业合作过程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发现所承揽的项目存在重大错误或严重失职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为5个以上的国有企业/平台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2.4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服务费上限价:12万元。

三、投标文件组成

3.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3.3询价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三)、投标承诺函(附件四)。

四、付款方式

4.1分期支付,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后提交半年度服务报告,甲方支付50%的服务费用,乙方自合同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服务报告,甲方验收后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4.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五、其他

5.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郭帆;

联系电话:0731-********

六、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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