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04破3号陕西青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2023陕04破3号陕西青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陕西青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7日受理陕西青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陕西丽途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陕西青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需要选聘审计机构。经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青马公司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张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XTJTQ5U
住所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16号中宏大厦1号楼2层2-1-2号
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地暖工程的设计施工;家用电器、家居、饰品、电子产品、灯具、五金配件、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橡塑制品、家居用品的销售;水处理设备的安装销售;网络技术开发与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网页设计、动画设计、家具设计、电脑平面设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股东:张强,认缴注册资本210万元,持股比例70%;许潇,认缴注册资本90万元,持股比例30%。
2、企业经营情况:
青马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成立,办公场地系租赁,主营业务为装饰装修,2022年7月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申请破产,之后停产停业,没有经营。
3、企业破产原因:资不抵债。
二、评审方式
管理人将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各报名机构的专业能力、服务业绩、工作方案和报价等因素选定审计机构。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工作内容
本次破产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为:
1.对青马公司截至破产受理日(2023年11月27日)以及未来破产宣告日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2.必要时,根据破产程序需要及管理人要求,对破产程序中其他事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和鉴证文件;
3.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情况,按照管理人要求整理债权明细,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4.协助管理人开展对债务人破产财产的盘点工作,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相关的账务工作;
5.根据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进行工作情况汇报;
6. 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在破产受理日前一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及债务人破产受理日前六个月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债务人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7.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8. 破产程序终结时,对管理人自破产受理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期间的破产收益、支出费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四、审计机构报名条件
1.现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库机构;
2.报名的审计机构应承办过破产项目审计相关工作,且承办单位所派出的工作小组组长须有破产相关业务经验;
3.近三年未参与青马公司的审计工作;
4.审计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的工作人员;
5.参选机构及派出的工作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6.参选机构需在近三年内承办过破产项目的审计相关工作,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曾承接过与债务人同行业类型或破产财产情况相近的审计业务者优先;
7.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报价作为选聘的重要考量因素,审计机构应当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告,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目前青马公司账面仅有几百元且无其他实物资产,无法预支审计费用,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破产费用进行清偿。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选聘评定:
1.参加陕西青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 审计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 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说明: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电子版PDF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q.com。
七、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邮寄或送至管理人处
2、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世纪大道55号启迪创客19楼
3、联系人信息:刘艳茹律师 156*****055
4、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下午5:00
特此公告!
陕西青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04月10日
附:1.受理破产的《民事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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