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司至绿水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旧司至绿水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LCCX—LFZB—2016—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旧司至绿水公路改扩建工程依据恩施州交通运输局恩施州交工计【2016】11号文件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县乡公路管理所。项目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来凤县县乡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来凤县旧司至绿水公路改扩建工程位于来凤县旧司镇、绿水镇,全长11.12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2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监理服务期为2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9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同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经办人)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登记,并向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壹份。再持报名登记表(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龙凤·夏威夷9栋3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鲜章。
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单位不得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5.2《招标文件》每套2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个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递交、到账或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金额不足的,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16:00时之前
6.3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来凤支行
开户行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
款项用途:来凤县旧司至绿水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负责办理转账、进账手续,并向中心提交进账单,经中心与开户银行核对确认已经到账后,出具《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
招投标中心出具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复印件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15:00时,地点为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7.2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法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凤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39路
邮 编:445700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135*****303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利川市清源路49号
邮 编:4454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9*****032
2016年5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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