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第一中学校清江书院水电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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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第一中学校清江书院水电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SQX-CG-2024008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丘北县第一中学校清江书院水电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996117 万元,招标人为丘北县第一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江书院电路、照明及水管维修和改造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丘北县第一中学校清江书院水电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丘北县第一中学校清江书院水电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谈判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
其他组织;
2.2 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注:政
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2.3 财务要求:须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3 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所提供报表须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新成
立的公司提供自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
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4 纳税要求: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谈
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记录,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2.5 信誉要求:(1)供应商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
冻结、破产的状态,并附信誉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
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2)近两年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不诚信企业,不
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2.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2.8 其他要求:
2.8.1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及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否则一律取消成
交资格) ,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
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养老
保险、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2.8.2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应附身份证、劳动合
同、社保证明等) ,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
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
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
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否则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
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文山齐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丘城金界一期 11
幢 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文山齐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丘城金界一期 11
幢 5 号)
七、其他
丘北县第一中学校清江书院水电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丘北县第一中学校清江书院水电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齐欣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丘城金界商业步行街一期 11 幢 5 号)获取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QX-CG-2024008
项目名称:丘北县第一中学校清江书院水电改造项目
最高限价:399961.17 元
建设内容:清江书院电路、照明及水管维修和改造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谈判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
其他组织;
2.2 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注:政
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2.3 财务要求:须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3 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所提供报表须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新成
立的公司提供自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
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4 纳税要求: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谈
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记录,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2.5 信誉要求:(1)供应商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
冻结、破产的状态,并附信誉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
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2)近两年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不诚信企业,不
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2.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2.8 其他要求:
2.8.1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及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否则一律取消成
交资格) ,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
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养老
保险、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2.8.2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应附身份证、劳动合
同、社保证明等) ,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
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
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
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否则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
供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文山齐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丘城金界一期 11 幢 5 号)。
四、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磋商
响应单位须于当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递交至文山
齐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丘城金界一期 11 幢 5 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齐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丘城金界一期 11 幢 5 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
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
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丘北县第一中学校
地 址:丘北县锦屏镇彩云街 1 号
联系方式:15368766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文山齐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丘城金界一期 11 幢 5 号
联系人 :李瑞
联系方式:13888756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选
电   话:1536876639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丘北县教育体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丘北县第一中学校
地 址:丘北县锦屏镇彩云街 1 号
联 系 人:孟选
电 话:15368766397
电子邮件:www.28498367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文山齐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丘城金界商业步行街一期
11 幢 5 号
联 系 人: 李瑞
电 话: 13888756827
电子邮件: www.2849836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水电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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