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对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 | 起点:本项目起自裕溪乡章山村附近,接 637 国道莲都区魏村至堰头段(324省道莲都区魏村至堰头段)规划线位。本项目起点位于长岗隧道内松阳莲都交界处,起点桩号为右线K0+000。 终点:本项目终点于象溪镇黄田铺村附近,接637国道松阳雅溪口至遂昌界段已建成一级公路起点,终点桩号K19+600。 | 松 阳 县 交 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项目主线及连接线均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 24.5m;路面工程设计年限为15年;全线共设大桥11座,中桥2座,小桥3 座;桥梁合计长度3531.84m,桥梁长度按左右幅平均,若为单幅桥,则按一半长度作为双幅桥的长度;线外共设置大桥1 座;推荐线涵洞共设置54道,其中钢筋砼圆管涵38道,钢筋砼盖板涵16道;隧道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隧道;隧道横断面采用锚喷支护复合模筑砼衬砌,内夹防排水层;路面采用单面横坡,标准坡度2%;共设置平面交叉 12处,其中与主要公路交叉2 处,与村道交叉10处;沿线共设公路停车区1处,隧道附属设施4处。 |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优化完善桥面路基排水系统设计,拟选用SS级及以上的防撞护栏及桥梁事故应急系统,以防运输车辆侧翻入水体中造成对水体的污染;本公路停车区生活污水通过自身设置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进入松阳县象溪镇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 废气:施工期现场扬尘由大淋设施通过采用封闭、湿法、遮盖等工艺可以减少影响;混凝土拌合站生产为湿式搅拌。营运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做好路面养护工作,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强施工临时设施的土地、植被恢复,加强公路绿化。 噪声:结合本工程推荐线位沿线的敏感点特点,对营运近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噪声防治措施。预留营运远期超标敏感点的通风隔声窗措施。在尽量降低敏感点室外噪声级的同时,改善和保证敏感点有一个良好的室内声环境,按照《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2021)的要求。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将采取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余方外运至中转场堆置,石方根据松阳规定统一由当时政府部门进行拍卖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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