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总体营造项目二竞争性谈判公告
社区总体营造项目二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M******** 2.采购项目名称:民主协商居民共建项目 3.采购人: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瓦窑村村民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兴隆街道瓦窑村2024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 2.预算金额:8.168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社区总体营造项目。 1、聚焦民主协商,开展培训培育活动,深化“三有七步”工作法,打造民主协商品牌项目。 2、依托民主协商,推荐并评选出优秀居民代表、优秀工作人员、志愿者、微网格员、企业代表等,结合重大节日进行现场表扬。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微信公众号-兴隆瓦窑及成都市社区保障资金e管家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需在成都市社区保障资金“e”管家上报名登记,未在成都市社区保障资金“e”管家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谈判文件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自行填写《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应信息,扫描并发送至邮箱*********@qq.com。(发送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并确认文件获取成功(资料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本项目谈判文件为无偿获取,谈判资格不能转让。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4年4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26日14: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瓦窑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瓦窑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瓦窑村党群服务中心三楼(兴隆街道诗驿路1号27栋附一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4*****656 |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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