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配电中心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高新配电中心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高新配电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兰州高新配电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兰高新管经备【2023】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 兰州高新区定连片区经十路以西范围 。
2.2 工程规模: 兰州高新配电中心项目(一期)总建设用地面积:6661.4㎡(约 9.99 亩)。一期建设内容为高新配电检修用房,建筑面积为1248.34㎡,地上三层框架结构,为双面楼。包括配电中心,值班室,运维用房,表库,水泵房、档案室,检修设备间等。
室外配套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及绿化、广场和道路硬化铺装、围墙护栏、大门、成品消防水池及室外管网工程等。(具体内容依据工程量清单)。
2.3 施工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 约 334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673.76万元 。
2.8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 三类建筑工程 。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3.1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3.2 本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竣工交付、结算审核、保修阶段期间的质量监督、设计变更管理、进度控制、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以及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及协助委托人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伴随本项目全过程,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质量保修期满为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的指令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电力监理乙级以上(监理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需注册在本单位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2.1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 年12 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4.2.2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 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2.3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 4 人,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1 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1 人,监理员不少于 1 人,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 (2023年3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2.4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4.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2.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五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04月 11日18 时00分至 2024年04月16日18 时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5 月08 日 09时30分,地点为 1.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根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2.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陆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 2024 年 05 月08 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6.接收异议方式: 书面形式
(1)招标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32号;
联系人:杨菁源;
联系电话: 183*****801 ;
(2)招标代理机构: 兰州高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81 号供热站附属楼 3 楼 305 室;
联系人:曹亚璇 张婷;
联系电话:139*****102;
(3)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 0931-*******。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1、招标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32号
联系人: 杨菁源
联系电话:183*****801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高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81号供热站附属楼 3 楼 305 室
联 系 人:曹亚璇 张婷
电 话:139*****102
3、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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